Monday, March 16, 2009

强迫症患者的记忆爱情观

两部回忆电影,看得我好不神经,一部是有关战争的回忆,(Waltz With Bashir)血腥的战争伤亡,不过是在野心家精心策划下的棋局,所有手持刺刀机关枪的战士都不过是棋子。另一部是关于失去亲人的回忆,(Reign Over Me)不过我宁可将它看成爱情电影,因为细细思量电影探讨的内容实在太沉重了,唯有爱情切入点能让我积极点乐观点,于是打算冒充下披着阳光的狼。

为什么将它定义为爱情电影,或者说友爱电影,还是因为听到电影结尾的歌曲台词,Only Love Can Make It Reign,Only Love Can Reign Over Me,豁然发现我在观影过程中所有关于记忆,精神分裂,逃避,自闭的猜想都不甚妥贴。圣经上说,神爱世人,世人爱神必能得救,神的爱乃普渡的大爱,小偷,杀人犯,强奸王,坏魔头,卖淫女,说谎者全在普爱之列,我们普通人不可能有普渡众生的气概,但爱身边人的勇气却是需要的,我不是让你处处留情,你老公老婆会宰了我,不过一旦爱上街头女,洗头妹至少不必遮遮掩掩,藏着掖着。更不至于以爱之名行禽兽之实,挂着羊头卖狗肉,像披着阳光的狼。

当某件事物不可能再拥有时,唯有将它记住。东邪西毒里台词值得人深思的实在太多,以至于我乐此不疲地到处引用,里面就有悖论,人生最大的烦恼就是记忆太多,如果每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该有多好,于是喝着醉生梦死酒以解忧似乎就是最好的解脱。但酒过穿肠,清醒之后又是一番寒彻骨的回忆。每次喝一遍记忆非但没走远,反而可能会加深,加重。

失忆的情况一般出现在两种情况,一类是真记不起来,一类是不愿记起来。

不愿回忆犹如拜伦笔下不愿提起的那个女人名字,提起让他羞愧万分。“哪壶不开提哪壶”,当伤疤太深,伤口没郁结好是不能揭的,一揭就嗷嗷地钻心疼。为什么?为了掩盖某些不堪回首的记忆,但情景很容易再现,不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睡梦里,好比我常常幻觉今天早上遇到的行人车辆叫春的猫交媾的狗和昨天一模一样。现代心理学将个人性格的形成归于儿童时所受的心灵创伤,这些创伤永远不可能摆脱,你的记忆就是这样,暂时性失忆也常有,但总有一天会半壁归赵。

至于记忆是好还是坏则各有说法,莫衷一是,但我知道能坦然回忆的一定是伤疤郁结的差不多了,或者瘀块自动掉了。这点我深有体会,有段时间我就是不能听到暗恋对象的任何消息,听到了就容易发怒,如今想开了,爱情如果不是你情我愿,一个人再有恒心再死心塌地再死缠烂打也做不来。Fineman不愿记起母女飞机失事的事实,也不愿谈论,是因为有关她们母女四人的记忆根植在脑海的每一个角落,根本无需照片等实物的提醒。用以麻醉和掩盖记忆的是宅,是游戏,是音乐,是搞笑电影以及彻夜无眠的游荡。但有人却会反其道而行之,当失去时,放浪形骸,纵情声色,不同的只是麻醉方式。

有趣的是,当你准备好谈记忆不变色时就是你开始将记忆忘却的时候。新的记忆会乘势而来,潮水一样一波波起伏,湮没消失的是那些被推往岸边的和不足以和淘沙的大浪相抗衡的。同时这也意味着唯有忘记才可能开始新的生活,否则你就只能在昨天阴影下找不到北,换句话说,你如果还没有忘记一段××,就不要开始另一段××。如果昨天还没忘记时就猴急地占有新的记忆,自然是新旧肉搏,像旧时后宫佳丽的明争暗斗,不说最终两败俱伤,多数结果姜是老得辣,如有一天长江后浪推前浪了,前浪为王这么长时间,打入冷宫也应是欣然前往的吧。

我写着写着觉得这篇文字和爱情一点边都不沾,且不管,反正是由嘴瞎扯的,信它是爱情它自然就是,不信还能按着人头叫喝水不成。

Saturday, March 14, 2009

模仿伤胃

上次看三表哥的博客上问为什么要人推荐书,对照着我发现自己还真常常犯好推荐的毛病。比如,有人问我,你最近在看什么书啊,你能不能推荐我看两本,我忍不住好为人师,自我炫耀一番,某某某的文字清新脱俗,某某某的文字又黄又暴力。有时候不等别人来问,觉得不分享下有将美人囚禁独自蹂躏的自私犯罪感,于是在签名或与人聊天的时候极力推荐。包括不自觉的在豆瓣上的扯淡评论打分,也可作为下意识地推荐行为。

最近又有人要我推荐书,我没按得住又犯了瘾,说王小波的黄金时代很“黄”很”暴力“,有得一读,她反馈回来,略带质问的语气,那你还推荐?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又不能说自己看着不黄啊,因为书里确实有不少黄段落,而且是重复的黄,特别是检讨部分写的还有点详细,于是不敢否认我是不是人太黄了。

推荐这事还是吃力不讨好的活,首先推荐不外乎显摆,你看,这我看过,你看,那我不陌生。推荐越冷门的就越能说明自己知识渊博,学富五车,这多能耐。

其次,你丫喜欢黄色的还把别人都想象得成天没事闲下来就幻想,坐在办公室挺直得不敢站起来。你丫喜欢暴力的,喜欢悲情的还要人人都拿着刀上街砍人,小寡妇哭坟?你张眼睛了,不比别人少颗眼珠子,也许你皈依我佛了,就喜欢研颂阿弥陀佛,金刚经,或者你与禽兽为邻,就喜欢看鸡叫鸟语。这有什么,带你躺着上还不带我站着来?

再次,推荐也是为后续的谈资作准备。钱钟书说一男一女恋爱以借书为必然的初步,一借一还就是两次接触机会。一推一荐,一看一论也是两次谈论的机会,这不光是男女恋爱,人与人交流在这就埋下伏笔了,倒也实在,且不露痕迹。你还别不相信,人与人关系,光靠酒桌上,温床上还真不够,你偶尔跟人爬些使人进步的书籍梯子,说不定人就能对你刮目相看。不过千万记住,推荐有风险,就像你就好俯仰式,有人只爱下位式,这不是模仿就能在实战中纯熟应用的。

重复反省

我以前有个同学喜欢随时随地反省思量,睡觉之前如果不来个扪心自问,就辗转难眠,这种人很少见,多数自恋成癖,就好比看看自己的寒毛就能亢奋一整夜,半桶水的人喜欢晃荡,而且还常不知道自己在洪湖水浪打浪,浪到最后只剩下桶底一层,潮湿了一路。

后一种人固然狂妄,前种人一般也很难相处,严于律己是好事,却容易成为完美主义者,对人对己都想做到最好,这种人又宽于律人则更难得。每天早上没梳头就觉得不能见人,有一天裤衩拉链没拉被人指出恨不得找个天缝爬上去,两三天后想到还要面红耳赤像第一次还没掏出来就完事了似的。更不难发现这些自省的人很多还是出于自恋,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他们最大的座右铭是无愧于心,与他人同流合污则很有可能强奸了自己的高尚。通过自省,自我感觉胜人一筹了,有前车之鉴,不会重蹈覆辙,不是做给别人看,更不是为了讨好他人眼睛,自己睡在床上问苍天,无愧就心安了。你想啊,你不反省就睡不着,觉都睡不好,你还有精神自恋个球。

频率过快的,一日三省,你不觉得累,我替你觉得累,就像金婚里的佟六次,一晚上六次,老婆都烦了。我这人还有个爱好,就爱瞎操心,爱瞎管闲事,觉得自省频繁的人心理负担太重,包袱太多,做个梦还被这些纠结着,做个爱还要被条条框框限制着,比睁着眼睡不着都累。犯些重复的错误有什么,该重蹈覆辙的时候还要眼睛眨都不眨地上,该像王二和陈清扬郭郭伟大友情的时候还要毫不犹豫地重复变换着郭。

Wednesday, March 11, 2009

浮世图

白水码头女人俏
白水码头男人笑
白水码头男人见了女人闹
白水码头女人爱了男人叫

白水岸边柳枝飘
白水岸边腰肢摇
白水岸边腰肢见了柳枝靠
白水岸边柳枝缠着腰肢抱

白水的娃娃背书包
白水的媳妇切菜刀
白水的老人院子里直唠叨
白水的小伙往寡妇家里跑

白水的黑狗都睡了
白水的白猫在发笑
白水的红眼睛戴着遮阳的草帽
白水的大阳具套上伪装的面罩

个体无意识的跟风与单薄

当某个敏感话题成为热议的焦点,多数人首先亮出自己的观点,褒贬有出,以示自己爱憎分明,这当然无可厚非,可世事本无对错,如果世界恰如哲学概念被划分为对错两级,二元对立,且一目了然,律师一职首先多余。

机构规定某些大众主流秩序价值观,这些东西被传承下来,说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你毋庸置疑吧,否则结果像哥白尼,贞德一样在灰烬里灰飞烟灭。多年之后在某个合适时机有敢为人先的“叛逆人士”发出质疑,“真相”开始大白,“冤屈”得以洗清,或者某一年机构内破天荒出现个把“强权人士”,将前文规定,秩序价值一纸化为空文,新立门派,最后发展壮大,宛如闹剧般的对错变换一蹴而就。这在历史上不乏人证,物证。

假如你没发现这种现象,更找不到佐证,只是还没出现足够多的“强权”人物。

任何时代性情中人都多如牛毛,但这个时代缺乏的却是能在灰烬中懦弱或者激情地大声呼救的哥白尼们,不是每个英雄都能像勇敢的心里的梅尔吉普森,赴死不忘高呼自由,赴死时屁滚尿流并没有羞耻,更无损耶稣式殉道形象。英雄们之所以不落泪,不是因为他们不脆弱,更不是他们无泪,只是因为他们不愿在众人前抹鼻子,做英雄就必须压抑,压抑越深,集勇越重,选择便注定无泪。

被焚烧之后的重生是少见的,能给后人留下什么?是一滩白骨与木炭的混合?还是旁观者心里残留下几声凄厉的呼救?用悲剧性的死亡作为黑暗但美丽的象征,多少有些无可奈何。忘却成为最主流最大众的选择。呼救的当口你在干嘛?飞越疯人院里的尼科尔森试图搬动水龙头而不得之后,说“我至少试过了”,他有的到底是得意多些还是鄙夷多一点?

事后洗冤雪耻接踵而至,表面上为灰烬追加了烈士,封上了英雄,却仅仅是为了减轻自我心理无视的负担。任何罪过都不过是集体行为,个人犯罪掩盖不了更抵消不掉集体人性缺失的本质。所以更值得关注的恰是集体意识的变更,否则个体出路只能为零。

Monday, March 9, 2009

你别想歪了

大二时下晚自习,不屑与宿舍那群死党吹牛扑克,一个人拿着笔记本,笔记本上手抄自己喜欢的诗词,走到宿舍楼最西边的开阔阳台,昏黄的廊道灯下,稀疏的几弯星光,高山流水,小桥流水,默诵时感动得憋住泪,心里直骂,古人太他妈雅了,我那群死党啥时候能雅一回呢。大三时我成绩直线下降,大多时间用在看低俗小说,钻到图书馆专门找那些盛传的段子作品,像废都,金瓶梅,三拍,王小波,查德莱夫人的情人,洛丽塔,娜娜等等,这个爱好一直改不了。

无意间看到流氓冯唐的小说,有点意思。之前网上听的最多的是他的散文随笔集《活着活着就老了》,只言片语,却没时间看,经济危机,闲暇稍多,找来他的长篇三部曲小说,熬两个夜晚一个上午一气看完。其中憋得尿急,没下床,看完吐口气,跑去厕所,尿了两分钟,一泻千里,哗哗直响,站在尿池边再抖了半分钟终于尽性。

三部相较,他的《18岁给我一个姑娘》,个人较为喜欢,冯唐自己在后记里陈述,“过了十年重看,文艺腔很重,幼嫩可笑”,“但是反映当时的心境,是好的原材料”。写作除了是杜撰之外未尝不是一种回忆,是自欺欺人,自欺者回忆也,欺人者杜撰也。不管是自欺还是欺人中间都有写作者的加工,添油加醋,让人物生动活泼地展现在人面前,能让读者脑子里下意识勾勒出人物形象算是得道。《18》里的翠儿,朱裳(我多数的精力只用在看女孩身上了,男孩有啥看头)印象饱满,特别是翠儿,印象最深的是做非洲酋长夫人时丫挺得电话撩人,让我看了仿若电话是对自己打的。

说道文艺腔浓重,确实,老流氓在里面引用了不少古典诗词,且作者时常自作诗歌,随手拈来,如《仿佛》:仿佛有一种语言/说出来便失去了它的底蕴/仿佛摇落的山音/掌上的流云/仿佛有一种空白/河水流过堤岸没有记忆/仿佛投进水里的石头/落进心里的字句/仿佛有一种存在 /只有独坐才能彼此感觉/仿佛淌过鬓边的岁月/皴上窗棂的微雪,笔法相当纯熟, 一个青春期恋爱中含蓄的文艺青年形象跃然纸上。老流氓对不少古典诗词的别解就更有趣了,仿若诗经全唐诗不少淫词艳曲,想来古人也不在乎有人叫他风流,风流对他们是褒奖。

当然最大的特点是“贫”,贫得让你一看丢不掉,就像有些女人明明知道糖衣炮弹不真实,偏偏愿意往炮口上撞。虽然老流氓说故事情节性不强,但可看性极强,看他的书有听“甜言蜜语”的感觉。笔者认为,冯流氓小说情节结构不怎么连贯受王小波影响非浅,要觉得王小波可读性强,后继者中冯能差到哪去?

不过不能不温情提醒下,冯流氓喜欢爆粗口,整日徜徉在春花雪月,阳春白雪的状态,整日沉湎于性幻想的状态,价值观没成型的儿童,价值观定了型的大人,定力不高,定力太高的人,不看没什么大不了。

固执

我平生大概最讨厌的就是人对我指手划脚,最亲近的人也不例外,我老爸老妈,教训我要这样那样我也是左耳进右耳出,唯唯诺诺算是很客气了,一阵疯癫之后全然忘记。很奇怪的是爸妈小时候基本不管教我,更不约束我。我老爸老妈是文盲,半字不识,他们最知道的是稻田里什么时候该洒化肥了,什么时候要打农药了。从早忙到晚无暇查我的成绩单,或者我在成绩单6字后面加个零,加两个他们都会信以为真。所以打小我便像野孩子一样无拘无束,任谁是我至亲至友叫我东西,私底下我也只走南北。特别是在叛逆期,(我的叛逆期好像延续的特别长)不止是行动上与人对峙,言语与人也时有冲突。

从小学到大学虽然无人问津,但门门成绩不俗,赢得村人夸奖无数,但又有段时间我特别反感有人在我头上扣高帽子。我之前提过的那个叫二宝的同伴,在他面前我特别霸道,绝对不允许他说类似恭维或者自己低人一等的言语,否则立马跟他急,与我熟识的人大概都知道,我脾气不小,且好吹毛求疵,于是不乏和他在饭桌面红脖子粗争锋相对的对决时刻,最后上风的一定是我,他是真心臣服还是假意推诿我不得而知,我只看结果:他唯唯诺诺,点头称人人平等,见势我再掉转路子,趁热打铁,满嘴虔诚地宣称其实人人不平等。

我自知自己不是一般的固执与霸道。

分析下来大概与出生有关,在家里我是老大,几十个唐表弟妹中我最早坐上桌子与大人们觥筹交错,“指手划脚”,高中带有几分学生仔的稚气,说教套话连篇,大学后在亲戚死党面前渐渐口无遮拦,胡说八道也好,正而八经也罢总能扯上两段,有时候心绪好点就多说点,没有说话的心情遂缄口不语,再不行唯唯诺诺点头称是便了。

但让我照着他人的告诫去行事则万万不可能。大学时同学让我改变,几人群策群力,将我失败的暗恋归于性格死板,僵硬,说话时不苟言笑。我不信邪,偏在死党们周密谋划之后走常规路线,照样马列毛邓似的正经。再后来我走两级路线,满嘴污言秽语,和之前仿若两人,在刚刚相识之人面前就可能大爆粗口,粗鲁或者坚挺得我自己背后吃惊,人的变化未免太神速。言者无意,听者有心,你耳根红,耳畔热全是你的事,我说完了怎么理解全与我无关。

有人听得不入耳且和我同样有直言不讳爱好的人就会板起面孔,一副如来观世音在世的灵魂拯救者作派:你该这样,你当那样。开始我对这种人不反感,还相当欢迎,并心存感激,建议提的越多,我越能发现优缺点,但慢慢发现,很多人所提的建议全在我坚定地判断为最牢固的核心价值观之内,一时间除非有大起大伏断难改变。再后来越来越坚定没人可以动摇他人的想法,除非那人没有想法。

这就是固执。比如我对一个女孩子首先表明态度,我找女朋友是为了做饭,结婚,生孩子,作为交换我愿意与其共同努力,为其按摩搓背。女孩一听这不一典型的流氓吗?再直白点就上禁书了,但你还别说,这就是我下午对一女孩说的,女孩一听差点被吓得屁滚尿流,向我诚挚地建议,哪有不相处就直接生孩子的?你去找村姑相亲吧。我说好啊,我祖宗上十八代全是农民,标准的贫农阶级,我可不想在我这代单传时坏了家室的正规血统。

我脑子里固执地认定世界某个角落一定有像我一样喜欢胡说八道,喜欢听胡说八道,且能分辨胡说八道的人在等着我。

Saturday, March 7, 2009

酒桌上的忠贞

还有件事很好玩,晚上吃饭的时候现在几个酒友真成了非诚勿扰里所言的“知心能换命的酒友”,几个人一壶二锅头,二两鲜奶(因为一男人被打趣的只喝奶),饭馆饭菜好坏全不在乎,胡扯八道天南地北抱怨出气。再没了拘束,而且不乏几个男女朋友,左拥右促,让前段时间的新婚夫妇加把劲,今年喝他们的添丁酒。女人毫不含糊,满嘴应承,叮嘱要男人晚上加班加点。

从去年几个人食间面面相觑,试探性地暴一两句粗口,还胆颤心惊,到如今女人全然在玩笑上渐行渐远,这其中的变化可是天壤之别。我始终相信很多女人还是反感男人间毫无遮掩却充满了多重含义的调侃,这种相信也许带有不少偏见,但一旦女人也加入这个行列,我却极其欢喜。又一个女人入了世俗,而且还敢目不斜视地大言不惭。所有能将自己小屋里的天使杀死的女人我全觉得美丽异常。

要是让我选我宁可选择妓女,也不选择仙女。我曾经掐诗送我暗恋的女人,称她为女神,那是种潜意识的呼唤,但从那时起大概注定我和她扬镳只能分到,永不可能并行地交合到一点,女神只能尊敬,但我却在心底里替神仙叫苦不值,神仙的苦楚是永远不晓得世俗的羁绊和快活。

很多女人恨男人不是因为男人将她们变成二手,而是男人们将她们从水变为浑浊的泥,便不再将她们捧在手心,洗手或饮用了,说得直白点就是她们没了身份的认同感,用时新的话就是缺失安全感,一下子成了局外人,特别是再回到女人中间。讽刺的是浑水出不了芙蓉之后男人们想方设法或者受腿脚控制,受弟弟妹妹牵引,去污染别的芙蓉。这样的结果可能出现觉醒的女人开始用泥涂抹男人的脸手,耳鼻,屁股,肛门,失控之后结果最可怕的是恶性循环,欲壑难填,再无由变得纯净。以前有个无所不谈的朋友问我,如果有随便的女人邀请你跟她OOXX,而你对她也是觊觎已久,你会不会欣然答应。我觉得此类问题不是一般的幼稚,却有很多女人拿来类似问题作为考验男人忠贞的尺度,出发点不过是哄骗其说出甜蜜的温语。你若相信男人大脑不如相信一只蚂蚁扛起大象跑得像飞机一样。

网上有一个远在美国的中国男子,我喜欢他的博客文字,虽然常常有些温润,悱恻,而且还有那么点酸,但对其妻子的爱真诚,真挚。祝福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