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30, 2008

你说是不是装的



看电影《秘岸》的时候听到一句追女孩子的秘籍,莫文蔚说的,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直接告诉她你的想法,后米潜台词是包括你想和她有鱼水之欢,女孩子听了总归是害羞地高兴,毕竟如果男人不对女人提出如此流氓的要求也是做女人的失败,就像半夜身边躺着一个生理正常的男人,却像山伯不越英台隔碗,你问问,祝少爷那晚睡得怎样。听罢长了见识,得意地笑,说我又学了一手。

男孩没听建议,转而借题发挥,变成对曾经喜欢的女孩苦涩的报复,叫住她,单刀直入地宣称,“其实我根本不喜欢你,你是我见过的最丑的女孩”。怎么看,剧情都太富有戏剧性了。于是我断章取义,(这是我的强项),玫瑰千朵敌不过长驱直入。

有一天晚上躺在床上,无聊至极,翻出碟片,接受了下新东方俞洪敏老师的励志讲演,里面提到一个小插曲,其他的内容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唯独对那个小插曲却言犹在耳,也是说男孩子追女孩子,男孩常常因为害怕被拒绝,不敢说,但后来或者久经沙场,或者脑袋开窍,或者潜移默化,渐渐地脸皮厚了,(我听出来了,潜台词是变得流氓了),自问,在追她之前,她并不属于你,不追,你自然没有损失什么,追她之后,如果不成功,她还是她,你还是你,你也没损失什么,但万一一拍即合了呢,就大发了。(我听出来了,潜台词是要有计划有目的的流氓)。哦,对了,柏杨老师提过,丑陋的的中国人爱面子,我再借题发挥,追女孩子之前不妨先在洗手间里把面子摘下来,放脚底下狠狠地踩两下。

莫文蔚说,女孩子都是装的。真的还是假的?你问我,我问谁去,我比祝兄确信,自己不是女人,但我知道,男人一定都是装的。哪一天男人借酒,借烛光晚餐,借山丘树荫,对女人兽性大发了,女人就伤心了,欲绝了,于是感慨,十个男人七个傻,八个呆,九个坏,咋就遇不到剩下的那一个,天下男人一般黑,怪谁,怪你一开始就假定最后那个男人的存在,怪你把男人看走了眼。受下半身控制的一群,你也相信?相信的原因不外乎有两个,第一是你心甘情愿,第二是你装做不心甘情愿。

电影里被说长得很丑的女孩送给男孩一个拥抱,然后贴在男孩的耳畔轻轻地说,“其实你什么都不懂”。因为我在不懂装懂,所以颤惊惊地小声问一句,你说是不是装的呢?

Monday, December 29, 2008

嫁衣裳(小小说)

此刻,鞭炮齐鸣,火光耀眼,浓密的烟雾使大街上的能见度不到两米。一个寒意袭来的冬日夜晚,隔壁邻家的女儿出嫁了。

从此,你会睡在谁人温暖的臂弯?从此,你还会一如既往地和我手拉手玩着红房子,绿帐子的游戏吗?从此,你还会回到生你养你的地方,凑近了亲昵地让我听你耳朵的鸣响吗?

最怕夜晚不成眠,辗转之间,俯仰往昔,在天路的尽头,我独语无人能解的偈语,过路之人,投来异样的眼神,倏忽之后,倦意顿生。能睡,一福。

凌晨,电话铃响,我阑珊地应答。是你甜美的声音,说想回家,我问为什么,你说家里有老爸,我说,那里有老公,你沉默了半晌,老公不归家。

我看了看表,七时一刻,晚起的太阳挂在光秃秃的树梢,像那晚抱起你的新郎醉醺醺的眉眼。我想比八十多斤的石头肯定轻多了。

你一定记得那晚的月亮,斜斜地偏睡在西南方。我要你把头靠在我的肩膀,像月亮一样。你站起来,说累了,头也没回地走了。那晚池塘边,树荫旁,我第一次数着单调的蛙鸣和脚步回响。

我喝得熏熏的,想忘却,而不能。努力忘却和努力记住一样是徒劳。我问,能否跟你一起走去远方,你没回答,最后一次头也没回地走了。我笑了笑,自语,我也傻也天真。端起一杯热茶,一仰而尽,乾坤的味道,尽收舌苔。能吃能喝,福也。

鞭炮的那层红纸,染得坑洼的积水红红的,像小孩子伸出要糖的小手,它们也来沾沾喜气。我夹起一块油腻腻的大肉,放于嘴中,嗨,嫁衣裳的味道同样鲜美啊!

Saturday, December 27, 2008

也说饭岛爱



“有一個我很喜歡的故事。
神明創造人類,也給了人類各種﹁心﹂。
但是祂卻粗心大意地忘了把﹁羞恥心﹂放進去了。
 但是,人類卻已經成型了。
 那麼該如何才可以把忘了放進去的﹁羞恥心﹂放進去呢?
﹁從這裡可以放進去嗎…?﹂結果,極為煩惱的神明將﹁羞恥心﹂放在﹁那裡﹂了。原本,那裡是用來排泄東西至體外的洞。
﹁羞恥心﹂似乎非常的排斥﹁那裡﹂。
﹁那我要立下條件,以後如果有其他的東西進來了,我可以馬上跑出來。﹂
神明接受了這項條件。

 有時候會想起來。
 我在感到寂寞的瞬間,想起了那個拒絕我單純愛情的他。
﹁即使如此,我還是愛著你。﹂我希望你能夠感覺到我這份單純的感受。
﹁你不愛我了嗎?﹂然後,我回想起了不安。
這時響起了一陣缺少﹁心﹂的聲音。
 我一直不斷尋找,
 從出生開始就一直持續尋找,要尋找一個能製造出互相契合的心的對象。
 但是還真是不好找呢!
﹁焦急﹂、﹁不安﹂、﹁寂寞﹂、﹁太勉強了﹂等等的感覺都一起湧上心頭。
 我發現了一個事實,什麼完美的心,是根本不可能被製造出來的。
 雖然如此,我還是想被融合在其中。
我發覺了只要在做愛的時候,兩個人就能夠合而為一。
 在釦子一顆顆被解開的時候,心也慢慢地剝落了。
 裸體的我是這麼想著。
 我愛我所愛的人的身體。
 我愛原本我覺得很髒的地方。
 我想愛撫你那醜陋的地方。”

这是饭岛爱在自传《柏拉图式性爱》尾声的话。饭岛爱对于八十年代出生的我们大概并不特别熟悉,我们那一代人床底下,案头边,厕所旮旯里收藏的是松岛枫,武藤兰,小泽玛丽亚,对丁字女皇只是有所耳闻,她的作品我一部也没有看过,但看过她的自传后对这样一个感情细腻,性情直率之人的离世还是扼腕叹息。像她自己说的,“绕了好大的一个圈子才知道家庭,恋人,朋友的重要性”,生活的可悲在于,她孜孜以求的爱情到头来得到的却只有性。国人对她的意义和印象多数定义在对几代淫民的启蒙教育,但看看她的自传,谈不上字字珠玑,但她率真坦诚,表里如一的性格一定会让那些谈性变色,见暧昧红房子扭头的人心中一震。这种震动也许对以后的人生态度不会产生多大影响,但如果它能触动和抵消哪怕一点点鄙夷,如果还能给麻木的你强化一下万岁的理解重要性,如果能将你脑子里对所有这些从事身体艺术的艺人们的“A”标签划掉,那就是饭岛爱,就是所有奋战在AV一线的艺人们屈辱的安慰了。

延伸欣赏:金基德的《坏小子》和《雏妓》,注:金基德是我个人认为对边缘人群(主要是妓女)关注得最多的一位导演,他摄影镜头下的妓女首先是人,然后是人,最后还是人。“人”,一个欲语还休/羞,但被说了亿万年的高等动物。

书籍《上海妓女:19-20世纪中国的卖淫与性》(安克强著),《我,十三岁,妓女,吸毒者……》( 凯.赫尔曼, 霍斯特.里克著),《青楼文化》(孔庆东著)

Friday, December 26, 2008

野蛮成瘾

晚上和几个同事聚餐。大好时光,漫漫长夜总不好浪费。

以前和当地同事有过几次聚会,感觉这边吃酒时很不喜欢说话,一群人吃完了就完了,就那么几十分钟,履行公事一样。和老家不同的是,老家的人都很能侃,吃饭喝酒就是引子,聊天胡扯才是内容。

为了不冷场,我就没话找话,先试探着说些无关痛痒的,乱扯一气。大致了解一下陌生人的性格,就可以肆无忌惮了,神奇的是话题一旦被挑起来,说话的就不止是我一个人。而挑起话题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谈论异性。男人谈女人,包括荤素的段子,女人多半听男人谈,或者皱眉,或者抿嘴而笑。一起吃饭的有一对新人,于是难免拿他们俩开涮,开涮时越是口无遮拦,两个人笑得越开心。想来不过就是裤裆间的那两坨肉,想开了没什么大不了,想不开就是比林黛玉写贾敏还要划×。人家文明人上层人都是有所言,有所不言的,我是野蛮人,喜欢“不文明”的女人,因为野蛮所以无所忌讳。

喝了几瓶啤酒中场休息,小肚子肿胀得难受,与人出去撒尿。于是最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这里的卫生间居然闲置不用,或者只有女人专用,肚子装不下了直接放回大自然,问当地同事为什么会这样,笑答,“环保”。我和同事走到大街边,叉开小八字腿,彷若无人地环保起来,汽车从身边呼啸而过,冒着鄙视的尾气,车轮卷起刚刚浇在路上的还带着温度的水,灯光刚好洒在油光光的柏油马路上。

从饭店走出来的时候,小夫妻手牵手恩恩爱爱的,撺掇着他俩当街亲一个,两个人抱在一起眼都没眨,看得一旁的单身汉眼红,于是和另一个同事感慨,瞧,这两个”野蛮上了瘾“的人。

Thursday, December 25, 2008

不是整容

1、我一直觉得如果必须矛盾,一定要与上级摩擦,与同级或下级争执只会让自己都鄙弃自己。当然,前提是发生地有上下级的区分。

在家里和老爸老妈冲突那是反叛,和孩子耍威风那是显摆,是要排除在外的。所谓上下级是要有明显划分的,如果说人人平等,我不反对,但打死我也不认可,作家宋石男说所谓平等乃机会平等,一语中的。在一个企业内部一定有做体力的劳动活和做脑力的体力活,本来没有高低之分,但就有人觉得自己低人一等,这种奴才相不可要,但几千年流传下来,有情可原,不可原谅甚至可鄙的是那些自以为是颐指气使的人。说句不客气的话,这种人骨子里流着的是像纯种狗一样的血。

2、与任何人为友,万事和为贵,则这个人基本是个废物,与人交往就会产生冲突,不冲突就意味着妥协,不是对方就是自己,一人两人妥协尚可,一次两次也无妨,可悲者正是那种回回看人脸色,任人摆布之人。反过来,如果与任何人都为敌,此人则是可悲中的可悲。所谓树敌一万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曾与一人交好。如果能将敌人当作朋友,则更属难能可贵。

3、因而朋友之道在直言,在放肆。说此话实际上有所指,在朋友面前都不能让自己袒胸露乳,正视自己,更别想独处时自个儿能将自己看明。一个人再内省,内省的对象也只是自己的影子,再会托下巴沉思,自己打量自己的结果也仅仅是看到了想看到的自己。

4、所以我定义的朋友就只有一个字,真。只要这个人是真性情,流氓痞子,并无关紧要。但祈祷的是上帝借我一双慧眼,让我分清真假,因为多数情况,真假是莫辩的,假未尝不是一种真,只是这种假作真时实在太可怕了。

嘉善民歌

有时候即使再微言薄义,不发也是对自己和历史的埋汰。

之前我一直对陕北民歌很感兴趣,无意间听到了嘉善田歌,喜不自禁。陕北信天游民歌大多还是行吟式呐喊,那块干瘠的土地孕育出的是发乎情,止乎心的扼腕惆怅,大气磅礴,催人泪下。江南民歌的颂扬式不同,富有水乡田韵。这里的嘉善田歌,主要特色是江南人的软音,歌曲甚至有“靡靡之音”的味道,加上现代田歌内容以褒赞为主,本来不会引起我的注意。但歌里面唱腔婉转,悠扬,声音淳朴,配乐古典,听来却有一种别样的享受。还是在大江南北风格各异的民歌曲风里划下了浓墨的一笔,在此推荐。

此处有相对详细的介绍,对民歌感兴趣的不妨一看:http://www.djnart.cn/html/200808/6/20080806142435.htm

Wednesday, December 24, 2008

我是——Jestem





这是一部有关青春年少的电影。
十一岁的单亲男孩从孤儿院逃离,母亲一意寻找爱情,嫌儿子在家里是累赘,不愿收留,于是小男孩寄住在一间弃船上,靠捡易拉罐和废铜烂铁为生。弃船对面一家富家女孩,大概相同年纪,但因为容貌不出众,受人冷漠,与小男孩成了朋友,甚至相约“私奔”,终被貌美如花的姐姐设计,没有走成。

这是一部有关孤独的电影。
年轻母亲寻寻觅觅,四处找寻真爱,找到的却只是男人床上的疯狂。置亲骨肉不管不顾,放纵的肉欲填补不了虚空的魂灵。男孩无处投奔,被母亲赶出门之后深情地痛哭。笔者多成想,孩子乃爱情的结晶,却成了情爱的牺牲品。女孩没人爱是因为不漂亮,问起愿望,答“做个老处女”,讽刺的是,她最希望的仅仅是有人亲亲她的嘴唇。孤独,如果孤独是自找的,有情可原,如果是外人强加的,无论外人是总统,借口,金钱,女人,还是制度,白天没时间,夜晚也要诅咒。人之所以喜欢孤独是因为他更多时间根本不孤独。就算是那个貌美的姐姐,在夕阳下湖塘边,还是孑然一身,窗户前偷偷打量,形单影只。如果妹妹出于同病相怜而与小男孩交好,姐姐幼小的心灵却被浸染了成人世界的地位感优越感,实属孤独的翻倍。

这是一部有关理想的电影。
“诗人”男孩,因为“复述”了一首《我的颂歌》,被人嘲笑,老师,孩子,无一例外,即使小男孩擦抹委屈的泪水,谈到理想还是答“想做一位诗人”。有人说,所谓理想就是坚持,下一秒扛下来了,理想便实现了,而我宁可为自己立一个永远达不到的理想,只为不让欲望与理想一起水涨船高,只为不亲自目睹梦想实现的刹那,上演的另一场烟花落寞。但我始终为有理想的人加油,因为没有理想的人连欲望和悲剧都不曾体验。

这是一部有关乐观的电影。
黄色的暖调画面贯彻始终。无论怎样无助,小男孩拒绝堕落,拒绝与混混为伍,拒绝烟酒。得知破烂地的猫儿被淹死,后悔不已。而儿时的摇乐玩具毕竟代表了男孩的希望,最后绝望了,一狠心将玩具扔了,但还是跳入寒冷的河水里将它捡回来。生活永远不是想象的那么糟糕,也不是热恋时的那么美好。《V字仇杀队》里炸掉政府大楼,不是为了彻底颠覆或者改变,只是为了给人一点希望。而这点希望足以让一个人下得油锅,上得黄泉。

Monday, December 22, 2008

一句话扯淡

我的小外甥女都会说话了,打电话回家被她外婆和妈妈撺掇在电话里着找我要“鸡汤”吃,我听了半天没听明白,然后就听旁边她妈妈和外婆在那边嘀咕,“喜糖,喜糖”。我在这边哈哈大笑,有道是我不急,小外甥女都急了。

我也在心里嘀咕,就算我有贼胆,随便从大街上抢一个拜堂成亲,总要人家愿意吧。再说,小镇上抢到的都是结了婚的,我不能太吃亏啦。哈哈

看了锡兰处女电影,《小镇》(Kasaba),前面很带劲,很消受,中间对话喋喋不休,纳闷地问他日后的几部作品没有这么“老太婆”啊,但锡兰的标志还是很浓厚的:季候的变化。
我这里有个歪理,不管你听不听,无论变得好坏,变化即合理。第二个歪理是,变化的代名词正是再创新。

下午是天气降温,本来打算去超市看看收银台前的小妹妹有没有更水灵了,或者有没有新货色到岗,禁不住风吹,只好泡汤了。

还是有个窝舒心,空调打开,伸个懒腰,隔着窗帘听外面吹哨子的风声,呼呼呼,嘘嘘嘘,哗哗哗,嘶嘶嘶,嘟嘟嘟……喇叭声。

不听了,Rimbaud在跟我扯淡,不信你看:

A Winter Dream
To Her
--By Arthur Rimbaud

In winter we’ll travel in a little pink carriage
With cushions of blue.
We’ll be fine. A nest of mad kisses waits
In each corner too.

You’ll shut your eyes, not to see, through the glass,
Grimacing shadows of evening,
Those snarling monsters, a crowd going past
Of black wolves and black demons.

Then you’ll feel your cheek tickled quite hard…
A little kiss, like a maddened spider,
Will run over your neck…

And you’ll say: “Catch it!” bowing your head,
– And we’ll take our time finding that creature
– Who travels so far…

失落的文明

最后的莫西干人 (The Last of the Mohicans) 1992
最后的武士 (The Last Samurai) 2003
与狼共舞 (Dances With Wolves) 1996
1492 (Conquest of Paradise) 1992
启示录 (Apocalypto) 2006

连续看了这几部电影之后,满脑子想象的都是部落族人围火手舞足蹈和冷兵器与热兵器时代对峙的画面,想说些什么,我和周口店人不熟,和印第安人也没碰过面,一时失语,不知从何说起。
还是听两首熟歌,大门乐队的:

1. Five To One



Yeah, cmon
Love my girl
She lookin good
Cmon
One more

Five to one, baby
One in five
No one here gets out alive, now
You get yours, baby
Ill get mine
Gonna make it, baby
If we try

The old get old
And the young get stronger
May take a week
And it may take longer
They got the guns
But we got the numbers
Gonna win, yeah
Were takin over
Come on!

Yeah!

Your ballroom days are over, baby
Night is drawing near
Shadows of the evening crawl across the years
Ya walk across the floor with a flower in your hand
Trying to tell me no one understands
Trade in your hours for a handful dimes
Gonna make it, baby, in our prime

Come together one more time
Get together one more time
Get together one more time
Get together, aha
Get together one more time!
Get together one more time!
Get together one more time
Get together one more time
Get together, gotta, get together

Ohhhhhhhh!

Hey, cmon, honey
You wont have along wait for me, baby
Ill be there in just a little while
You see, I gotta go out in this car with these people and...

Get together one more time
Get together one more time
Get together, got to
Get together, got to
Get together, got to
Take you up in my room and...
Hah-hah-hah-hah-hah
Love my girl
She lookin good, lookin real good
Love ya, cmon

2. Not To Touch The Earth



Not to touch the earth
Not to see the sun
Nothing left to do, but
Run, run, run
Let's run
Let's run

House upon the hill
Moon is lying still
Shadows of the trees
Witnessing the wild breeze
C'mon baby run with me
Let's run

Run with me
Run with me
Run with me
Let's run

The mansion is warm, at the top of the hill
Rich are the rooms and the comforts there
Red are the arms of luxuriant chairs
And you won't know a thing till you get inside

Dead president's corpse in the driver's car
The engine runs on glue and tar
Come on along, not goin' very far
To the East to meet the Czar

Run with me
Run with me
Run with me
Let's run

Whoa!

Some outlaws lived by the side of a lake
The minister's daughter's in love with the snake
Who lives in a well by the side of the road
Wake up, girl, we're almost home

Ya, c'mon!

We should see the gates by mornin'
We should be inside the evenin'

Sun, sun, sun
Burn, burn, burn
Soon, soon, soon
Moon, moon, moon
I will get you
Soon!
Soon!
Soon!

I am the Lizard King
I can do anything

Saturday, December 20, 2008

吃枪子儿

吵架从来是要有人陪着才能吵得起来的。

两个人吵架,本不是我的事,起因却和我有关。我一向心直口快,昨天吃晚饭的时候和安庆老乡抱怨中饭太烂,像稀饭似的,一句话挑起两个烧饭的阿姨互相推诿,一时间硝烟顿起。正好其中一个阿姨的儿子火上浇油,一下子不可开交。

然后和老乡打圆场,一个劲地陪不是,话题都是我们挑起的,但自觉这等于打了人跟人道歉一样不值一文。住口之余便在遐想。

在当事人看来上天的大事不过是鸡毛蒜皮,实在不值一提。只要任何一方缄口不语,架是决然吵不起来的,任你狡舌如簧,胸中意难平,说得口干舌燥没人搭理也会觉得无趣,还不罢吵,喋喋不休的大概只有九品芝麻官里的老鸨才会有。

登高可以看得远,现实是近视若不戴眼镜,登得再高也白搭。当然看得眼前不见得就是短视,我不想做面面俱到的“多面派”,但觉如果真的“会当棱绝顶,一览众山小”了,那事事百态也就不会如此多姿。审判他人的人首先逃不了他人的审判,自己的审判,以及那最终审判的时刻。

而异议和批评此时显得何其宝贵。一个艺术家如果不能以艺术的笔触针砭时弊,这个艺术家不得以成大艺,口诵圣灵赞歌只需一个皈依洗礼即可,“和谐”社会从来不乏同一。但反过来,同一却远远不是和谐的代名词,而是恐惧和胆怯的表征。

吵架的人脑子全处于休眠状态,嘴巴想收,却不能,这就是吵架的魔力,平时不惯说的话全一股脑地倒出来。三个瞬间最能体现一个人的个性,吵架时,赌博时和喝酒时。如果能将吵架看成一次难得的了解他人的机会,则不会大动肝火,还有甚者,大打出手。鲁迅说中国的看官数量惊人,不妨换个说法,中国的探官数量庞大。不管探秘者的好奇是惹火上身烧死人,自寻烦恼气死人,还是自相矛盾刺死人,好奇依然不失为探寻不明的有效助手。如此看来,吵架更没什么大不了的。

所以吵架的意义就在于喧吵过后的扪心自问,很少有人在吵架时用脑子(吵架时还用脑子的人是非常可怕的),也很少有吵过却不用脑子的(吵过不用脑子的人却是相当可悲的)。无论是为了下一次避免,还是架起沟通的桥梁,吵架决然不是一无是处的。

就像任何美好的事物一样,吵架也并不是多多益善。

老宅里的老人



你要是想要了解一个老人,不妨看看这部电影。

要是你喜欢宠物电影,也不妨看看这部电影。

要是你对黑白片不反感,更不妨看看它,它会花了你生命的一时三刻,却能带给你三时一刻的思考。

电影以耄耋老人对不礼貌的医生一句“Kiss My Ass”打头,讲述了她和一只狗共居老屋,寂寞的自言自语,信手拈来的回忆,老人孤独时和狗凭窗凝望,借镜窥看。有富家商人(还有儿子),打着老宅的主意,隔壁还有一间儿童音乐俱乐部,声乐响起,漫天音色,孩子们有时偷跑来老宅院荡秋千,处处混杂着老人的迷思和回忆。

我对电影的两处独白很着迷,一次是有个叫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顽童,爬过窗子,找老人一本正经地索要用不完的东西,老人纠正小男孩come的时态,小男孩屡教不改说成camed。第二次是老人纠正10岁体重超标的胖孙女说Grandma,孙女同样屡教不改,偏偏说Grams。这两次对比我觉得极有意思,除了在暗示老人的孤独无助,还有新旧时代的格格不入。

撇开对话,电影更多的是老人一个人或者和狗伙伴的独白,语焉兴起,狗还会吠两声以应答,意趣横生。老人和狗矫健地一同下楼抢电话,一同驻目窗外,一同喝老酒,一同吃早餐,还有一同出门关窗,狗不仅保护老人,也不止是伴侣,更赋予了人的灵性,比人更难得的忠诚本性。

在我看,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在年老时有没有值得回忆的往事,另一个是你有否出现在别人回忆的画面里。有没有人回忆起老人我不敢推测,老宅里却藏满了老人的记忆,一件衣服,一件玩具,一瞥偷吻,一记脚步,无一不勾起往事。岁月凝炼出的是一幅幅似清晰似模糊的油画,一如电影里拍摄记忆时的变焦画面。而电影外的我牢牢记住了老人的沟壑纵横的面庞,这何尝不是成功。

不长皱纹的婆婆是骇人的,老人写满沧桑的脸是如此动人,乃至于看了老人放下口红我禁不住期盼着皱纹早日爬满额头。

结尾是一个上升的全景镜头,透过茂密的树叶,老宅和安睡的老人是如此静谧,原来,天空里的墨云并没几朵。

Thursday, December 18, 2008

我看不咋样——《蓝调传奇》

摇滚电影里说到布鲁斯的没几部,这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空白,但要说它多精彩,则言过其实。

不得不罗嗦一句,摇滚和布鲁斯最有渊源,最早期摇滚就是从美国的蓝调音乐变换而来,即节奏布鲁斯和西部乡村音乐的交融。如今看来蓝调演奏技法相对单一,但五十年代末期的它们的出现立即风靡全球,其势不可挡,强烈的节奏感,夸张多异的舞步,给死气沉沉的保守老派一记响亮的耳光,此非一言两语所能尽数。如今蓝调大势已去,但在多元化复杂的电子摇滚年代听听纯净的吉他回复扫弦,却是难得的享受。

至于电影,得名于Chess唱片公司老板为新人发行唱片成功,赚得银满仓后,给新人买的凯迪拉克作为奖励。电影内容主要讲述了唱片公司与几个布鲁斯音乐家的缘分,Muddy Waters,Chuck Berry(摇滚乐的鼻祖),Howling Wolf(声音嘶哑,动荡),Little Walter,以及灵魂乐前辈,Etta James。

编排上,每个音乐家所占时间都有限,人物刻画的较为单一,粗糙,个性不明显,此乃一大败笔。如果说电影不过以唱片公司为线,将几个音乐家大致起起伏伏串起来作为借口,还是显得差强人意,Chuck Berry三次进过监狱,从电影看应该是第二次,但电影含糊地基本没有告知原因,还有他盛名远播的“鸭步”,表现得也很少。Muddy Waters,给的镜头稍多,但他的音乐才华除了开始街头的吉他弹奏,后面基本没有发展,于是从头到尾看上去,他更像一个发行商或者唱片制作商,而不是音乐的创作者。Etta James为什么要自杀,基本没有介绍,突兀感强烈,Beyonce在里面演技和唱功都十分了得,可惜戏份太少。

故事间过度过于松散,缺乏连贯性,电影中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如开头场景,Chess发誓要岳父大人看看自己的能耐,中间基本没有过度,随即一夜成名了。此乃第二败笔。

第三,也许不能算作败笔,有人提出来的不符历史事实,电影本来可以再创作,但再怎么艺术修饰,有些常识性的东西不能弄混,比如,既然电影主题是说Chess唱片公司,怎能只说唱片公司两兄弟的一个,Leonard Chess而一概不提Phil Chess呢?


而豆瓣上的中文名译名更让我莫名其妙,“爵士传奇”,我不知道哪里有爵士,更看不出来传奇在哪。而实际上,电影里讲述的每个音乐人都有传奇经历。综上所言,如果要评分,十分满分我给电影打两分。

最后不能不提一句的是原声,电影出彩的地方就在原声,不过我想也不必夸大,既然本身就是音乐电影,音乐动听是起码的要求。原声我打八分。

历史上不乏制作精良的摇滚电影,比如,讲述大门乐队的The Door,有关Johnny Cash的Walk The Line,有关Bob Dylan的I Am Not There,有关Still Water的Almost Famous,讲述Ray Charles的灵魂歌王,等等,相比,这部作品只能是作为普及布鲁斯知识的平平之作。

Tuesday, December 16, 2008

写给自己的情书

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在某人的纪念册上写着,四年后……,四年以后省略的还是省略。但我对过往和遥远记忆如此清晰,以至我常常混淆是活在当下还是受命于遥远的记忆。迷蒙,像醒了的梦境一样不知所以,坚强而脆弱的苟且着,梦幻着。

浅薄的人喜欢到处招摇,我属于浅薄的人,心思总是无法遮掩,不经意暴露无遗的远非昨日,还有前天,我久远的家乡,破败而深沉的家乡,以及明日,早已注定的明日。横七竖八我算不上合格的诗人,只是我无聊时试图用诗歌表达我聊赖的情思。

不喝酒我绝难写出如此感性的文字,多数情况我不想让任何人,包括我的朋友,我的家人知道我的消息,想做一个销声匿迹的隐士其实并不难。我曾经钻研着如何让人了解,忙不迭地解释这是什么,那是何物,为什么这样,缘何那样,口吐白沫让人稀里糊涂的还是一件不着调的细琐杂碎,现在分明觉得可笑:话语,画面,花色的多义性本身见人见智。

而写出来之后我又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赖性格发挥极致,管你如何理解,说无耻,无赖,无聊,无畏的权利都不在我,“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一脉相承的是我渴望听到不同的声音,从小到大我听了太多口径一致的“表扬”,从懂事到懂行,从能干到能行,我从不稀罕任何夸赞,倒是反驳,“不和谐”,我牢记于心,有人说那叫“记仇”,各人说法,且不管它。有人说我不公,谢谢,我记住了,我绞尽脑汁,尽力不再不公,谁说我偏激,感激,我记住了,但我无法不偏激。屁话就是这样产生,歧义也是这样生成。

在我最不谙世事的时候,有人让我学会了思考。这原动力不是书本,不是知识,而是人。思考本身包含刀子,剪子,丸子还有卵子,每个不可低估的力量让我在“平衡”的天秤上掌控,我不敢掩瞒,有时候我在称砣上作弊了。

以前常引用的话是“不知我者谓我何求,知我者谓我何忧”,现在看来何其浅薄,知与不知远非他人所能界定,症结其实是在贪婪。另一句装逼的话是“人心即地狱”,失望与悲凉扑面而来,何其绝对,地狱不地狱尚未下去如何得知,喉结依然是在欲壑难填。

我无意概括充胖子,更无意拆分争头羊,我还是像在大学时一样渴望好好生活,安生过日子。需要我时,甚至明知有虎,我把胳膊伸出去,不需要我时,老天爷,岂不正合我意。


后记:还是酒后,我在犹豫,到底发不发,“发吧,一个声音说,于是就发了”。

买书

下午在淘宝上买书,和亚马逊上比较了一下,淘宝上的种类和选择还是多一些。定下来是五本,价格不定比书店便宜,只是第一次在网上购书,大多出于新奇。

如今囿于狭小空间,出门不便,如果允许我还是喜欢去逛书店。而且我一直觉得书不一定要新,可看即可,相比旧书特有的黄色纸质和古色清香更让我着迷。我买书的几个标准是首先是看出版社,翻译著作,尽量买译林,上海译文的。如果知道了译者则不限出版社。古文书籍,上海古籍,中华书局和商务印书馆首选,其次则是中州古籍,陕西古籍,如能买到港台版本自然更好,比如香港联合出版集团的,外语,国外直接引进的少之又少,外研社,中国对外出版翻译公司首选。社科类,三联,社科院,还有新近尤其强势的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河北教育出版社以及凤凰出版集团。

第二,看封面装帧,花里胡哨的书除了排版或种类需求之外,一概不考虑。

第三,看价格。我每个月有固定开支,用于买书,即使现在不方便去书店,钱暂存,日后也会把想买的书补上。

在合肥的那会,新书我买的并没几本,倒是旧书,旮旯犄角,尘埃落定的地方只要找到喜欢的,随即收为己有。量化开来就是,旧书店每买十本,大概只读过一本。乃至最后毕业搬家到处都是书,同学帮忙搬运,从学校宿舍六楼扛下来再搬到租地六楼,累得满头大汗。有些到最后掂量再三,不得不丢弃,实在惭愧。

老家农村,灰尘满天飞,新近打了书架,但书架上常常落得灰尘,厚厚的一层。在家让妹妹尽管翻看,但妹妹天生不喜读书,只是家人每当梅雨过后,总会把它们搬在太阳下晒,起风时,泛黄的纸页眼帘一张一阖,煞是好看。更有时候,家人打电话告知,从某本书里掉下来几毛或几块“外块”,这笔小小的意外之财常常让他们笑不拢嘴。

Monday, December 15, 2008

就是偏见


1、在听到Beach Boys其实是剽窃Chuck Berry创作的Surfing USA之后,真是觉得惭愧,本来我对这个沙滩男孩没多少好感,又听了一遍声望很高的专辑,Pet Sound,以现在观点,听上去实在没什么惊人之处,混合着摇滚与流行,然后打击乐和电子乐合成,再常规不过了,说句浅薄的话,也许在那个时代具有开创性意义,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眼看着硬盘已经吃紧,干脆听了一遍把整张专辑删了。

人的偏见真是不长眼睛,沙滩男孩也有几首优美动听的歌,但却被我一并删除。下手之狠,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2、再比如看见某个人抽烟喝酒,或者耍流氓,或者游手好闲,然后就惯性地以为这人一无是处,有时候连搭理都懒得理,坚决划清界限。我刚从学校出来常常这样,想来除了显示自己不流氓,不游手好闲,不抽烟喝酒之外,也就是自以为是的优越,所谓优越就是盲目的自以为是。

我常常觉得人生的意义,一定是在摒弃于传统和教育里接受的定势思维。举个例子,很长一段时间,中国文学传统是将人贴上非此即彼的标签,凡正面,捉奸在床都是温柔的,凡负面,舍生救人都是可耻的,虽然如今好多了,但在市场上依然不乏小说描写的人物性格单一,更不乏单纯人士想当然就把人看得一好百好,一丑百丑。说好听点是纯真,说不好听点就是愚蠢的正正点,简称,蠢正。


3、要是一个人每每听到的都是对自己同一口径的评价,“你人真善良”,“你人真好”,“你无耻”,“你下流”,那这个人就白来世间一遭了。就像我对沙滩男孩无论如何提不起兴趣,但有人视它为偶像,这就对了,他就出名了,所有循着规矩办事的,也就只能成方圆,方圆外是什么他们根本不知道,想必也不需要知道。

因此成名的秘诀其实是在争议,引起的争议越大,声名越远扬,直到最后人人得而诛之或赞之,行了,一不小心就功成名就了。而在我看来,如果自己没有勇气充当左右旗手,引领着冲向争议,最起码没有必要对扛起大旗的人指手划脚。

而最讽刺的是,在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还是喜欢不了沙滩男孩。你看,这就是偏见。

四段论

那家面馆一眼看去,破破烂烂,因为门面大小有限,厨房与桌椅板凳并置一间。里面墙面被油烟熏得发黑,大海碗盛面,中间没有小白袋隔挡。裸露的面粉和煎好的鸡蛋就散落在触手可及的厨师眼前,让人怀疑面馆到底卫不卫生。恰恰是这家名不经传的小店,中午常常人满为患,乃至把桌子搬到马路边,顶着寒风坐在桌旁吃的津津有味的人比比皆是。于是我又怀疑他的面里有没有参大麻。

这无理变态的想法让我禁不住去尝了碗,可好,面劲道,味鲜美,连面汤都与众不同:油而不腻,鲜而不浓,好比萝卜熬出来的鸡汤,心里嘀咕,要是不试,差一点再一次被自己的眼睛欺骗。

后来我常去那家面馆尝鲜,想来,如果生意不好,也不会油垢沾满墙面,如果厨房与“餐厅”分开,墙面油污就不会被看见。多少餐馆表面桌椅澄清,厨房什么样不得而知。我不记得在哪本小说看过的一个片段,大意是有个小主人报复时在厨房的菜里加尿,然后在酒桌上饭菜被大快朵颐,叫好不迭。想到这突然很感激那些厨房暴露在外的餐厅。

高级餐厅除了大厨的工资高点,不见得厨房也油光倍亮,“高级动物”除了窦唯歌里说到的那些形容词,就会皱鼻子,皱眉。厨房与厨房有区别,人与人真的差不多。想到那天看李银河的博客说她鼓励上层人的生活方式,看完以后对这个观点禁不住小小地“呸”了一声。

Saturday, December 13, 2008

库斯图里卡小结

原来世界从来都不缺少感人的东西,是缺少发现的眼睛,再一想,世界原来也不缺少发现的眼睛,缺少的只是耳朵。

被灌输的知识不是知识,就像被自杀的死亡不是死亡。引用烂透了的是尼采说过的上帝死亡,以致于人精神无所寄托,麻木到遗忘,也许是最后的幻灭都不能抱有才是最大的残酷和悲哀。但真的声色不露地将抽象本源具象地展现在人面前时不若死亡以后的第二次死亡。

库斯图里卡,籍贯最为复杂的导演,天生就具有别国导演难以掌握的素材,说起来有些讽刺,艺术居然还是以苦难作结!他的作品里充斥着魔幻和超现实色彩。“单镜头不表意”,而他却将蒙太奇的表意方式发挥到极致,甚至有一整套意向图谱,已然成为老库电影的标志,独一无二,一看一听非他的作品莫属。

动物:从第一部长篇作品《你还记得多莉贝尔吗》,少年对着鸽子反复念叨,《地下》里的动物园,猴子的人性萌发,《白猫黑猫》里垦吃汽车的猪,《流浪者之歌》里听话的火鸡,《亚利桑那梦游》里游走的比目鱼,甚至2001年的纪录片《巴尔干庞克》都不忘羊儿撕吃手风琴。动物被赋予的含义不仅仅是人的朋友,动物比人可爱,而更具有象征含义,正如老库自己乐队No Smoking Orchestra有首歌唱到,“人类变成冰冷的机器,没有一丝活力”,可谓一语中的。动物何尝不是与冰冷机器的对立?这种冷漠和对立最早追溯也许要从热兵器时代开始,不止是人与人,人与物,人与机器,机器与机器无一不被冷漠包裹。象征本身不具有任何意义,象征和被象征的事物却能让人能动遐思,做起白日梦,老库的电影里动物引线搭桥,无一意不在言外。

音乐:库斯图里卡的电影里永远有喧闹欢快的音乐,手风琴尤其突出,不管电影主题如何忧伤,如何悲壮,电影一律用欢快的歌声渲染。老库的电影不乏浓郁的悲凉,这源自于对南斯拉夫那块已经隔离漂浮的土地(详见电影Underground)深沉的怀念和热爱。看他电影之前我甚至对吉普赛民族的懒惰和游荡怀有偏见,看过近乎怪诞的画面,听过近乎婚嫁的喜乐之后才晓得我的肤浅。有些人表现愤懑是平静的,有些人是激动的,有些人通过呐喊,有些人通过做爱,更有极端的通过死亡。库斯图里卡通过的却是欢快的音乐以及结合画面聆听过后欲罢不能的泪水。国内大概只有周星驰的大话西游和喜剧之王有此效果,而周星驰电影里个人主义或爱情理想的悲观失望相较于老库的民族悲亡,人性苍凉则要单薄的太多。

荒诞:他的电影里可以随手拈来,到处都是。只想提一下,荒诞从诞生之日起就穿上了象征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外套,荒诞其外,金玉其内才是荒诞本意。

平庸的艺术家直抒胸意,一流的艺术家不着痕迹。老库的电影里没有说教,只有盯着屏幕惊呼“哇哇哇”的同时,笑到流泪。这就是库斯图里卡。

美好友谊的开始



导演,贝斯手库斯图里卡巡回演出时反复说的一句话是”Brothers and Sisters, this is the beginning of our beautiful friendship”,在我看来整部电影如果是为了最后风琴手的独白,则电影深度又降了一级。当然少不了最后的独白,否则电影主题过于不显山露水难免让人不明所以。而要是仅仅为了它,则电影沦为一般性追忆,尽管前面音乐画面铺陈脱俗,不落俗套,但依然是一般性怀旧作品。

如果联系这句近乎客套的开场白,豁然觉得,这不若是导演的殷殷期盼,对于一个国籍变换次数最多的导演,他绝对有资格说出如此呼唤和平的话语,只可惜一直以来世界对此类话语好像过耳边风,某个角落浓烟滚滚,枪声阵阵,战事频频发生。如果说眼睛过滤丑陋,耳朵则倾向不分青红皂白统统过滤,只因为那句话“相信你的眼睛”。

说句题外话(也是题内话),电影里的音乐有着浓厚的巴尔干风格:欢快的曲调,手风琴,小提琴,萨克斯,大号融合谱写了别样的巴尔干庞克,很特别。借用里面Joe Strummer的一段话作结,以此和全体摇滚乐人共勉:”That's(Emir's band No Smoking Orchestra)new for me to see that kind of music, You know, in the UK, everybody's playing the same music, you know, guitar and drums…We do not have any flavour like that. Maybe it is a new flavour…I feel we need a new flavour of some sort. That is why I like Emir with his crazy clique of Greek Jewish wedding music. I mean this could be the music of the future and of us, you know.” 诚心希望中国音乐人能听到这句话。玩吉他,你能比得过Jimmy Hendrix,Eric Clapton和Mark Knopfler吗?玩歌词,你能比得过Bob Dylan,Jim Morrison吗?但要国外人玩中国的二胡,古筝,琵琶,扬琴,竹笛,他们可差远了。

流浪者之歌


看完老库的《流浪者之歌》,眼泪流得稀里哗啦,赶紧跑去洗手间擦了把冷水脸。无疑这是今年我看得最好的电影之一,看老库的天马行空总能给人意想不到的惊喜。电影开篇说是爱情电影,远非如此。不必多说,看影片。

Friday, December 12, 2008

你信什么

我大概写了不少喝酒的事,酒后自夸还有李白天马行空般的遐想,只是我的遐想更像天书,没人看得明白,一如我的快乐在有些人看来却是悲哀。

有两件事值得一记,一是喝酒时的黄段子,一段段井喷,即使不说,依然脱不了参与的嫌疑,并不像我之前正义凛然的形象,而我很高兴参与,时常当个观众或听众的快感比躬亲演出还要强。另一件是酒让人迷醉也让人清醒,清醒的是回忆,迷醉的是现今,而在两者之间穿梭具有的吸引力和上瘾力都是巨大的,夜晚的东西拿来白天享受迷醉的同时不乏刺激,这大概是酒鬼沉醉其中的最大原因了。

在和安庆老乡聊天的时候,放肆的笑声让整个食堂颤颤巍巍,男人不笑尚好,一笑总比王熙凤响亮。两个男人在一起逃不过女人话题,而一个老男人和一个不经世事的男人在一起聊的起劲不外乎各自新颖的体验。他说我听所未听的,我说他没闻所未闻的。自从知道自己脸面并无特色以后,我从不板着脸,笑意未尝不可复制,批量。但瞒得了别人,最瞒不过的还是夜晚骇人的或者真实的心思。

一起吃饭的有个女人,年纪并不大,业已成家,大大咧咧,无论我们说什么都无所谓,不知道这种无所谓是表象还是真实。我突然想起在哪里看到的一句话,大意说男人最喜欢的不过是那些以女性主义自居的女人,不为什么,只为她们即使做爱的时候也不忘说两句脏话,并略带戏噱的语气宣称是“老娘玩了你”,瞧,多英姿勃发。男人的欲望多少是由她们激起来的,此话虽然偏激,但不无发聩的洞察。

又想起大学时一个平日缄默寡言的同学,却说了“肉夹馍”的黄色典故,平素里再怎么想也想不到他会说出此言。有时想想很多事到底是人太当回事了还是太不当回事了,这还真不那么好界定。

冬日喝过未暖的酒以后先是发冷,之后发热,热得浑身滚烫。此时脱去衣服就是流氓,穿上西服却也是“禽兽”,你说如何取舍?在没有准确定位以及缺乏精准思维之前,人注定是要慢慢夜摸爬滚打的。

没必要大花脸,当判官。充当审判官的人躲不过最终的审判,圣经里不乏这样耐人寻味的话语,上帝在与不在已经不重要,信仰在吗?那是必须要有的,否则我倒是很想问,你到底信奉什么,悲哀莫过于知与不知。

Wednesday, December 10, 2008

骂人不带脏字

和同事神侃的时候举例不带脏字的骂人之法,有一句是“白天做教授,晚上做禽兽”,我觉得很形象,很有普遍性,忍不住记下来。

当年看王小波的黄金时代,看到大雾天王二和陈清扬山上交合取暖,一旁还有头老牛注目的时候,我聚精会神得连喘口气眨下眼都不敢,惊心动魄,美轮美奂,梦想着有一天哪个陈清扬就那样出现在我面前了。后来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我居然假模假样地充起了大头,眨眼皱眉,这个看得不顺眼,那个看得不得意,不是鸡蛋里挑骨头,却也是骨头里找鸡蛋。让人不厌其烦的同时自己也被厌烦讨厌。

人的醒悟原来不是冥思苦想可以构筑的,而是全在一瞬间,就好比,一直绞尽脑汁妄图得到的东西突然有一天得到了,蓦然发现,它一点都没有当初想象中那般让人兴奋,于是“突然间”,感叹原来不过尔尔,原来区别不大。所谓突然,蓦然,不过是早有预谋的终结立案,所谓突然,不过是脑子里早已存在的即兴和精心演绎,所谓突然,原来就是穿在身上的华服,脱下来不过是一块拼凑的布。

突然,我发现,无论如何,我再也回不到从前,除去时间维度,空间维度,或者不管什么三维,四维。突然,我问自己,为什么要回去从前。

如今暴躁也行,固执也对,无赖也好,流氓也罢,毕竟假如有个陈清扬大白天投怀送抱我不会半遮琵琶。禁不住遐想,像陈清扬那样郭郭伟大友谊的爱情才是至真至纯的爱情嘛。

只是很想问一句,如今这白天的教授都怎么了,这晚上的禽兽都忙啥了。

Tuesday, December 9, 2008

从意外想到的

意外无处不在,这句话听了太多遍,但同时听得更多的还有“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coincidence”(从来没有所谓意外或巧合),呈现在人面前的永远是表象,以及表象下操纵的黑手,正在策划着事态的每一个转折或变故。

你以为每天看到的都是真实吗?电视里播着罪犯被抓了,报纸上报着贪官正法了,某条河臭气熏天,排污的管道被封了,公司停业整顿了,市容市貌干净摩登了,小贩们被撵得失魂落魄了,农民们兴高采烈,农业税用不着交了,HIV猖狂不了了,因为妓女宣誓了。二十世纪的最大发现是,最不该相信的就是眼睛,耳朵欺骗的还是别人,眼睛欺骗的却是自己,熟轻熟重,掂量下就能知道。二十世纪最大的发明是电视机,它给谎言按上了翅膀,却在起飞的当口不小心“吧唧”一声跌得粉碎,而看到它跌落的人正在丧钟为它而鸣。

撒谎不要紧,关键是撒得有人崇拜。每个人都撒谎,离开了谎言真实也不见得那么可贵。在我看来,世界上没有善意恶意谎言之分,谎言就是谎言,而最善于撒“善意”谎言的人无疑是律师和政客,律师靠撒谎赚钱,政客用撒谎蒙骗。进化的结果是人撒谎的本领越来越大,总有谎言被揭露,然后出现更大更精细的谎言,最后撒成弥天大谎的时候,谎言即是真实。红楼梦里一句“假作真时真亦假”,穿上它的甲胄足以让撒谎者所向披靡。毋宁说世道变了,不如说人变了,“真实是说谎者的通行证”,红色的证书上面赫然印着的“经检验真实”的大字印章,多么滑稽。

撒大谎也不要紧,关键是撒得让人恐惧。谎言只是蒙蔽人的脑袋,恐惧则主要蒙蔽人的身体,身体有时候远远比脑袋重要,这点病床上卧室中的人最清楚。对待恐惧,身体的反应敏感于脑袋。当人对谎言产生恐惧时,即使明明知道是谎言,已无力揭穿,这才是谎言制胜的法宝。

讽刺的是,人在孜孜以求真而实之的时候,追求过程本身充满了谎言,进化的悖论就是这样奇特。套用和菜头一句,约会时撒个慌,陌路就成了女友,上床时撒个慌,女友就成了孩子它妈。那些对天明誓,从未撒过慌,句句实话的人想必灭绝的恐龙会相信。

再讽刺的是,人被小谎欺骗的时候甘心,被大谎欺骗的时候,谎言摇身一变已然成心肝。

Monday, December 8, 2008

五条线构筑的黑帮片精品

我看了两遍终于理出一点头绪,第一遍惊异,第二遍是惊异加敬意。而如果再看,我不知道还会有什么惊喜,看电影的时候一遍遍“哇哇”大叫,实在有失风度。

电影改编意大利畅销小说,讲述的是黑帮如何从头到脚操纵那不勒斯人生活的。但不同于传统黑帮题材,利益争斗,或江湖义气,或流氓痞气,这里或者正面,或者侧面,看到的是黑帮的强大纵深和血腥冷酷。手提摄影机的使用,晃动的画面,无外界音乐的介入,真实得不像电影。非专业演员的表演,纪录片风格更彰显电影与生活的零距离。只有刻意雕饰的画面,灰暗,冷峻,贫民窟,歌舞场,农家地,交易所,甚至是威尼斯旖旎的水上也是灰暗和吊丧的船只,从头到尾衬托黑帮的无所不在,无孔不入。

电影结构看似凌乱,由五条线交叉推进,五条线的背后却都涉及黑帮格莫拉。一条是名叫托托的小男孩,给黑帮邻人送食物日用品。耍酷的时候,对镜修眉毛。渴望成为帮派一员,在成为帮派成员后衣着亮丽,却不得已成为杀戮信任邻居的帮手。不禁让人心生担忧,今后和分道扬镳的玩伴会不会四目以对,枪枪相向。

裁缝师Pasquale,为了赚点外快,接受了中国人的提议,给工人授课,讲授如何做新款衣服。但要忍受小汽车后备箱狭小空间以及颠簸之苦,穿过格莫拉控制的区域,后来险些丧命。有趣的是有人说意大利人不喜欢竞争,果不其然,中国人想在那不勒斯时装市场分一杯羹,却搭上了一条命。更有趣的是,Pasquale说中国人居然会做菜,而且鱼烧的简直美味之极,让我想到中国美食真正走出国门也许还是路漫漫。此是题外话。最为有趣的是,最后Pasquale设计的服装穿在了Scarllett Johnason的身上,对比看来,讽刺之极。

大学生Roberto,跟随Franco效力于格莫拉下辖的一家垃圾处理公司,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旅行谈合同,然后将有毒垃圾埋于农田下,采石场,或者转运非洲贫瘠地区,进行销毁,使得不少人无辜染疾。一个小细节值得一提,老妇人下雨还在地里劳作,口喊听不懂的名字,送Roberto一筐桃子,却被Franco在路边叫停,让把有毒桃子扔掉,这其中留白足以让人深思。不妨做个假设,意大利食物闻名天下,如果将桃子放大,我们俨然看到象征了整个意大利的美食被污染,格莫拉的影响力由此窥得一斑。而导演不无关怀并忧虑地说,Roberto并没有一直跟着Franco。

发钱人Don Ciro,负责给那些在帮派争斗中牺牲或坐监的人家属发放“红包”。他本来是个跑腿的局外人,不想卷入争战,却无意间踏上两派之争,穿着防弹衣战战兢兢。为保一命,只身犯险,想和另一派头目——也是以前的兄弟——“聊聊”,可交情显然是很遥远的事,性命只能拿钱来换。在帮派之争中,中立不但奢侈,更攸关性命,普通人受格莫拉影响侧面可见。顺便一提,领钱被劫的一幕,拍得紧张有序,空间,音乐感极强,一面是行驶的路面,飞驰的汽车,一面是阴暗的小屋,流血的尸体。光天化日,惨不忍睹,对比可谓骇人。

最后一条线,也是唯一与格莫拉直接发生冲突的两个男孩。他们有意发现了格莫拉的武器,潜入偷窃,并大言不惭,最后惹火烧身,被黑帮设计,至死也不明所以。这里也提个细节,是巨大的推土车将两人的尸体载走,用巨大的机器作为搬运尸体的工具,冷漠而娴熟,言下之意是黑帮杀人无数,早已见惯不怪。

个人以为这种题材想要拍出新意,必须不为痼疾,但创新意味着敢为人先,是需要风险的,比如手提摄影机,这种老式摄影手法更真实,更贴近,但晃动的画面却也丢了不少观众。

最后还得提一下,片尾打出的字幕骇人听闻,不妨记下来重温一次:
“卡莫拉组织犯下的命案,比欧洲其他所有犯罪组织的总和还要多,近30年,有四千人死于卡莫拉之手,平均每三天就有一桩命案。斯坎皮亚成为世界最大的毒品贩卖场所,每个帮派的日均贩毒收入约为50万欧元。帮派控制的废料填埋坑深度总和约14600米(珠穆朗玛峰高8844米),在有毒废料填埋地区癌症罹患率上升了20%。所获的非法黑金又被汇入了全球范围内的合法投资交易,纽约世贸双子塔的重建工程就有卡莫拉组织的资金参与。”

Saturday, December 6, 2008

酒后呓语

大学同学说我不是那种可以安于孤独的人,我想大概只对了一半,没人愿意孑然一身。大学毕业时我在同学的毕业留恋册上写上唯一的心愿是“好好过日子”。觉得什么都可以没有,可以抛弃,唯有生活不会从头来过,生命只有一次,纵然我对很多事物迷恋而痴情,更对许多不公愤愤责难,有时甚至达到吹毛求疵的程度,我对生命的珍视和热爱依然远远超出想象。不瞒您说,我虽然二十多岁,居然害怕死亡,只是因为生命里我还有太多的东西没有品尝。我全部经验或者大部分来自书本。没有经过实践的知识或经验对于我来说都是空谈,胡言乱语,所到底是我心有不甘。

高中时我喜欢一个人,她现在依然是我梦里的常客,但她已是研究生,当然不是研究生高不可攀,只是害怕被拒绝,我表面勇敢,甚至表面的勇敢都需要戴上面具,更多却是懦弱,勇敢时我可以毫无顾忌地说出一己爱恋,当着“上人”大发雷霆,懦弱时大顾“万一”,我甚至承认这是大男子主义的胆大妄为和自私伪善。如今我绝不再渴望被人理解,被人了解都显得奢侈,更不会刻意去了解他人,因为自知理解不了。我在绝大多数女生面前可以畅所欲言,可以为所欲为,但恰在喜欢的女孩面前装作腼腆的君子,说话行动全然不是自己。我常常在想,到底是什么让自己不能露出狐狸尾巴,除了是担心露出尾巴后面目可憎外,不知还有什么借口。可悲的是,我甚至誓愿做真小人都阻力重重。

至于大学的一段暗恋,三年后,我将它定义为“暗恋”,才知道汉语用词的准确,当我可以直面或者在博客中毫无顾忌地谈起它时,我决定喝口“醉生梦死”酒,即使是玩笑,我想把玩笑开到底,虽然我不可否认,在脑海里还能时常跳出她家里的电话号码。人说既然失去就设法不要忘记,毋宁说成,既然失去就不要再记起,而悖论的是越是追述忘记越是记得最清楚。在我看来,当作爱人奢侈时,做友人暧昧,不要告诉我不暧昧,纯洁高尚的男女友情我从来没有信心,不暧昧只是因为暂且还不具暧昧的条件,因而在我看来也更显无耻。说到底我还是个自私的人。

自此,我可以在工作中大发雷霆,只为了表达心意,比工作前,上学时更甚,我也可以毫不讳言,说自己的身体就是精神灵魂,不说“I hate my body”,更不说“I worship my body”,平分秋色却更合适,自此,我丝毫不在乎别人的评头论足。奇怪的是,人说工作能磨平人的棱角,我非但没有,反而棱角分明,得罪数人,也不曾后悔。如今我不无矫情地说,我成了任性的孩子。

写于2008年12月5日酒后

新结婚时代

从上班至今参加过三次婚礼,两次是同事的,还有一次高中同学的。第一次同事结婚是去年,我不懂当地风俗,在桌上只只知道吃,其他的全不管。中间一次婚礼在杭州,我本来晕车,到的时候实在有点头晕目眩,只管腼腆地发呆,根本没怎么吃,清醒一点之后在车站旁吃了点面,当时是晕车一来吃不下,二来吃了也白吃。闹新房新娘是决没有的事。

这次说什么也得闹腾闹腾。

有了第一次参加经验和后面当地人的介绍,当地婚礼其实很憋闷,请人吃饭,先发出请帖,婚宴当天上菜吃酒,完事以后就是打道回府。没有刁难没有起伏,婚礼不过是履行某种程序,乏善可陈。同事这次也不例外。

但我这次鼓起了三十分的勇气,为了调动气氛,和熟识的人一桌桌敬酒,俨然自己成了新郎官,新郎每桌都得敬,晕晕乎乎的,面带桃花,一般是不多说的,我说的却太多,远远超过平时。也是借花献佛,如果有热闹人我当然退居二线,因为自知我决然不是那种能完全活跃气氛的人,但毕竟没有,我打着“义不容辞”的旗号,心里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婚姻是一辈子太大的事,大可放肆或者无耻,没人会介意或责怪。

公司一行人四点就出发,到了就入席,然后就是上菜吃饭,如果说参加婚礼仅仅是为了吃饭狭义地可见一斑,不管是在乡下还是教堂,或者干脆就是两个人秘密进行,我绝对认为应该热热闹闹,如果说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大概没错,但婚宴是一群人的事,一群人的闹腾。当事人高兴,当事人外也高兴。这时候脸红脖子粗不是贪杯,而是“沾喜”。甚至寻衅闹事的人日后都是一笔美好的回忆,一尘不变或是死寂才是大忌。

我最后悔的还是今年年中表哥,(大学同学,亦称婊哥)的婚礼没能回去参加,当然我决然不能营造多少活跃的气氛,但我同学中不乏善于场面调度的人,我后悔没有看到表哥如何“出丑”,表嫂如何动人,同学如何各显神通,醉意朦胧。

我无意介绍当地婚俗,只是如果结婚就是吃饭散场,新郎新娘按部就班,敬酒散烟,我宁可两个人悄无声息,天地为证。

此时不闹腾,更待何时?

小时候刁难地拴着梨子吊在大梁让两个人当着众人面前啃,交杯酒也是当着众人面前仰头而尽。红娘要被脱衣,否则不得入内;甚至父母也要被灌醉,交相刁难的情景再次浮在眼前,回忆算是悼念改革开放时期的新结婚时代吧。

写于2008年12月5日酒后

Friday, December 5, 2008

束缚的自由

有一天一个美国客户过来参观公司,空隙时和他聊天,他好奇地问,“你的名字叫Billy,知不知道Billy the Kid”?我摇摇头说不知,他介绍说比利小子是个牛仔,也是美国西部的传奇人物,然后半蹬做了个牛仔举枪射击的姿势。

大概是因为名字,我在网上找了些比利小子的资料,对这个人的故事基本知道了个脉络。然后再有老外来公司,问到我名字,我常说我叫Billy the Kid,他们往往一笑,同样摆出拔枪射击的姿势,比利小子的知名度和大概和中国的黄飞鸿差不多。

比利小子天性自由,开始忠于政府,法律,但却被政府和法律出卖。和Pat Garret的关系尤其值得一提,简单点就是,两人一开始是伙伴,后来成敌人,要么是比利追捕帕特,最后是帕特追捕比利,并将比利击毙。

导演Sam Peckinpah说其实两个人谁都离不开谁,关系更像是爱人。如果把比利比作辱道夫,帕特警长则代表了卫道夫,两个人的爱人关系就有点意思了:辱道夫离开了卫道夫再辱道也没有快感,卫道夫少了辱道夫无处卫道,这首先是职业化的依存关系,任何一方的存在都是以对方存在为前提的。

与其说二者像爱人关系,不如说两者合二为一更适合,两个人其实是一个人。爱情本身是一个人,爱的那个人其实说到底是爱自己,或者是爱理想化的自己。两个人分别代表了一个人的两个方面,一面逃不了传统规则的约束,另一面则是由着性子的自由自在。帕特杀子比利也就是杀死了自己的自在自由,名义上是为了捍卫警长的职位和社会的规则,却在无意中长久受制于法律和警长一职,于是当帕特把比利击毙时,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与内心的狂野说了拜拜,无拘束只能是一个梦想。比利的死亡则意味着自由的死亡。“时代变了”,比利却说“变的不是我”,没变的代价却是死亡,比利知道,但他还是不变,还是一如既往,还是自由任性的猎手。在观者看来,已经仿若是自由的死亡了。

一定有人会说即使肉体受缚,精神亦能自由。稍加分析不难明白其实这是在自我安慰,精神的载体都被绑了,精神自在是多么奢侈!多数自由不过是主观的臆想罢了,就好象被宰杀的鸡在想成为餐桌上的佳肴,得意洋洋地宣称死得其所了。

既然纯粹的事物早已灭绝,这种自我抚慰的重要性就不言自明。如一首歌唱到,“自由不过是一无所有的另一种表达”。追求自由,那就让自己一无所有吧,不过I wander if you can。

Thursday, December 4, 2008

肚子疼

突然有一段时间思如肚子疼,坐在桌边就想上洗手间,捂都捂不住。这种拉肚子式的怪异思想让我好不尴尬,曾在这个时候给某位女生写过一篇,反馈回来说看了大跌眼镜,根本不是给人看的嘛。

可是谁叫我灵感只有在肚子疼的时候才来呢,人家李白斗酒能诗意大增,从诗十篇到百篇,怎么着我肚子疼从字一行挤出两行也不能算作大过。那就爱看不看,看了也白看。

其实我妈最清楚了,她说,你肚子疼肯定又是阑尾炎闹腾了,一语惊醒梦中人,谁叫我小时候喜欢吃饭的时候专在白花花的大米饭碗里捡沙子吃,就是咯嘣嘣的嚼嚼,向姐姐他们证明我的牙好,身体倍棒,吃嘛嘛香,以及消化功能的强大,从上初一开始三天两头的肚子疼,疼得在地上打滚,到天上打滚都有。有一次在路上抱着肚子滚,差点滚到臭水沟,书包里的书滚落一地,被不知道从哪来的鸟拉了团屎,如果我能站起来一定找抢找石头灭了它。

搁平时我灭鸟可是高手,任你天高往天飞,抬手一弹弓让它自由落体,跑过去趁着热乎气把毛扒拉扒拉就吃了,再舔舔湿漉漉的嘴唇,好不得意,现在回想我肚子又疼了。工作以后,有天我陪个重要客人去餐馆吃饭,专门点了一盘鸟肉,说是这个店最正宗的特色菜,可鸟肉上桌以后还没入口我就知道这鸟不是打下来的,是人造的。要说人造鸟和天然鸟的区别,最简单的是人造鸟不用打,野鸟不打吃不到,其他的就只可意会,要把人造鸟放在热油锅里煎,鲜味它早已飞走了。

我妈说不能再让肚子冻着了,所以大夏天的我晚上睡觉一定会脱个精光,盖床被子,冬天我还是脱了精光,盖三床被子,下面加个电热毯。我一直觉得晚上一定不能肚子疼,因为晚上我怕找不到医生,找到了我怕医生晚上太黑看不见打吊针。大概也很奇怪,至今肚子夜晚都没疼过,关于这个问题我专门咨询过专家,他说晚上是留给睡眠和爱情的,各路疾病,贵恙都有章要循,人家也要盗亦有道嘛。听他这么一说我夏天不盖被子了,反正也不会肚子疼,但脱精光睡觉的习惯任谁诱哄欺骗硬是没有改掉,为此我郁闷了很久。我再找专家,专家问,干嘛穿衣服睡?想了半天,没找到满意的回答。所以这个习惯就一直保留了下来。

但我最担心的还是晚上会不会有鸟飞进卧室,把正在梦游的我趁着热气抓把抓把撕吃了。所以我睡觉时,门和窗从来是紧闭的,我醒着他们来找我那它们是自杀式袭击。晚上要是有乌鸦敲门敲窗敲房顶,正好把我从梦里惊醒了,敢情是送来的肥肉,正是来填饱我饥肠辘辘的,吃饱了然后再倒头接着梦游。

说到梦游,我经常梦到的就是变成鸟,变成鸟的时候我肚子一点都不疼,在昏黄的天空飞来飞去,俯视着路面或草丛,找个安全的地方拉屎,那天看到一本书,以为是卫生纸,就把憋了大半天的屎丢下来了,之后抖抖浑身的羽毛,伸了个腰,然后我就从梦中醒了。

Wednesday, December 3, 2008

湿湿的事实

男性对真相的执迷远远高出女性,这不是什么好事,真相害羞且具有欺骗性,一旦被揭露其骇人程度甚至比谎言还要大。

对事实的执着有时候会显出变态,偏执,而对事实本身的探究其实已经包含了偏见,经过大脑加工后的事实则更显得主观。我想了两年,终于理出头绪,为什么我以前老是咳嗽,心堵,大抵是脑子短路,狮子老虎,孩子顽童,绵羊乞丐,浪人斗士,酒鬼色狼,电线水泥,在里面塞得太多,太满,横七竖八。如今依然装得甚至比当初还多还满,只是稍稍做了整理,不至于连个招呼都不打就出现老虎下山猴子大闹的局面。

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三表在博客链接上将很多人的博客链接标签定为“流氓”(不知道流氓意思的人请查字典),流氓所关心的真实更接近直白,流氓的真实不会像君子那样拐弯抹角。大可推而广之,无人不是流氓,没有必要以“不流氓,毋宁死”作为座右铭式的口号标语,切实贯彻,但高举它的人也绝无甚可供指责的。流氓的无敌和杀伤力都是巨大的,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有意无意地在奉行,想结婚吗,流氓吧,想生孩子吗,流氓吧,想做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吗,流氓吧。良民也是野兽,所以才会有野兽良民,当政者最知晓。如果从某方面说男女关系围绕着两个字,征服,那么制衡他们之间的恰恰也是“流氓”,谁更流氓谁就更占主导。

而这种博弈的历史远远超出你我的理解和想象。博弈结果最坏也不过是谁提包,谁打地铺,谁郁闷伤神,不管是谁,谁也乐此不疲,而且无人能逃得脱。

如果说男性更注重知识事实,女人则更关注生活生命。不妨借用西方哲学家的说法,知识之树与生命之树的差异,知识之树更理性,更抽象,生命之树更经验,更具象。两者绝无高低之分,只是这种互补或者说较量才让生活妙趣横生。

借用大流氓诗人拜伦的一句话,做个装逼的结尾:
“知识是悲苦:知道得最多的人
  必定最深地悲叹一条不祥的真理——
  知识的树不是生命的树。”

一封神气的情书(李敖)

承蒙亲朋好友的关心,询问我的个人问题,我一时语塞,想起李敖的一篇文章,颇合我意,就代为作答,文章不长,现全文转述如下:
一封神气的情书(李敖)
亲爱的××:
  你先不要神气!
  你收到这封信,小心眼里一定想:“从十六岁以来,平均每个礼拜都要接到一封信,陆军海军空军联勤,教员学生科长和隔壁的小太保各色各样的男人都给我写过信,有文言、有白话、有恭楷、有血书,我真看得腻了,今天这封信又是谁写的呀?”
  我再说一遍,你先不要神气!
  准写的?猜猜看,猜呀猜的,你一定猜不到,我是一个素昧平生的人,生在一个扑朔迷离的地方,读过几册捕风捉影的书本,写过儿篇强词夺理的文章。你见过我,可是我断言我的尊容不会留给你任何印象,我是一个丑八怪,五官七窍皆自由发展,丝毫没有配合的企图,他们说我像那“钟楼怪人”,可是钟楼怪人我也不能比,因为他面貌虽丑,人却忠厚痴情,他不会对女人发脾气,他永远为她效忠,为她拿大顶,为她丢石头打别的男人。
  可是我呢?我不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只听到那些女侨生们用广东话骂我“咸湿老”,听说那就是国语里边“大情棍”“大色狼”的意思。
  其实这真是冤枉我,不错,我乱写情书,如她们所说,我是一个“情书满天飞,人人都想追”的人,平心而论,我为什么会这样?还不是因为我压根儿就没追上过一个女人,我写的信平均十封中至少有五封被火葬,四封被退回,另外一封给贴到公告栏去了,我昔命如此,不灰心不自卑就算是好的了,你还能怪我信写得多吗?
  话说开来,我何尝愿意写什么捞什子的情书?情书真是费力不讨好的玩意儿,现在不是阿伯拉德与爱绿依丝的年头了,也不是萧伯纳“纸上罗曼斯” 的时代了,并且谁也不愿意将那些海誓山盟的情话写在纸上,把柄留在别人手里,一朝有了三心两意总是不方便。并且现在的女孩子那有闲工夫去写信,写信会耽误 舞会,耽误去教堂,耽误看《乱点鸳鸯谱》。一些乖巧的男孩子早就看到这一点,所以他们都纷纷跑到女生宿舍,直接约会了,这多干脆!多利落!多有男人气!
  可是对我说来,不写情书你教我怎么样办?我怕鬼,可是不信神,教堂没我的份儿,我四肢齐全,可是笨手笨脚;跳起舞来像一只喝醉的猩猩,舞会说什么也不能再去。我的脸皮虽厚,可是太难看了,我的背影还不坏,但我不能总是背着脸去找女孩子,先教她欣赏我的背影,我总要转过脸来才行,但是,老天爷呀!我是“不堪回首”的呀!
  看了我家的妹妹和弟弟,你一定以为我必然是个美男子,我家的妹妹个个都是中国小姐的候选人,弟弟也有“中国的约翰克尔”的外号。小姐们也未尝不帮我的忙,可是当她们的同学一见到我的庐山真面目的时候,她们都要倒抽一口冷气!这时我赶忙把我的背影转给她们看,可是,太迟了,我竟先看到她们的背影!最可恨的是,在她们的背影后面跟着的就是“中国的约翰克尔”,每次他都是以逸待劳,我掏腰包,他却享成果!
  我不能恨上帝,因为上帝照他自己的模样造人,他决不会造个这么丑的化身;我也不能恨老子和老太,因为那样人家就会说我不孝顺;于是我只好恨我家的小姐和小少爷,我恨他们的缺点都集中在一起长到我头上来了,可是我恨又有什么用?最后小姐们摊牌了:“老哥,请别怪我们不再帮你的忙,请不要再请客、再贿赂了,上帝保佑你,你自己想法子吧!”
  于是我一赌气,决心自己想法子。大丈夫、奇男子,为了找个女人,还要求别人帮忙,这能算是好汉吗?于是,我穿上外衣,开始在雨中漫步,吸引女人。可是我跑了一下午,一个女孩子也没吸引到,反倒在新生南路三段的转角地方,吸引了一条癫狗。它不声不响地,贼头贼脑跟在我后边,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不知是“仰之弥高”呢?,还是“狗眼看人低”,总之,它鬼鬼祟祟的。非常讨厌,令人油然而生后顾之忧。最后我忍无可忍了,只好折腰一次,抓起石头, 这下子它识相了,掉转狗头夹尾落荒而走,伴同着数声狂吠,表示它所追随的夫子不过乃尔!我这时还站在街心,却满面杀气,手里紧抓着石头,正在庆祝全面性胜利,忽然想到那酷好石头战术的“钟楼怪人”,于是赶忙把石头丢了,糟糕的是,又太晚了,终于被一个女孩子看到了,她笑了一下,笑得很美、很甜、很“看我没有起”,我尴尬极了,心想这么一场斯文扫地的战斗,竟被这么一个动人的小丫头看到了,这不太难为情了吗,于是我又恨了,我恨那只混账的癫狗,我真恨不得剥它的皮,吃它的香肉,何况自政府禁止以来,我很久没吃狗肉了,不吃狗肉身上就不发热,身上不发热就没有热情,没有热情还能谈情说爱我为卿狂吗?
  望着那只远走高飞的畜生,我禁不住淌了口水,不过话又得说回不,我即使吃到狗肉也是没用的,我这么丑,脾气又这么暴燥,这两点都是交女朋友的致命伤。
  我知道我脾气不大好,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脾气柔和的男人,她们喜欢男人向她们低三下四摇乞怜,喜欢他们再接再厉尾随不舍。换句话说,她们喜欢有点奴才味儿的男人,这种男人会伺候、会体贴、会受气、会一跪三小时,他不怕风雨、不怕等待、不怕女生宿舍的传达、不怕女孩子的“不”字、不怕碰任何号码的钉子!
  就是这种奴才性格的男人,他们追走了每个我要追的女孩子,也追走了唯一一个差点被我追上的大美人。
  一提到那个大美人,我就忍不住先要心酸酸,她真是可爱,与“钟楼怪人”里面的珍娜露露布丽姬姐一模一样的。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发现我颇有才华,于是她接受了我的背影,在哥德所说的恋爱时节,我们开始做着我们所能做的事。
  对于我,这当然是个突如其来的幸福,但是很快的,突如其来的速度却被突如其“去”赶上了,她无表情地丢下了我,-像我丢下那块打狗的石头。
  于是,每当我看到或听说她跟一个奴才男人在一起,我就忍不住有一种鲜花牛粪的感觉,一种不共戴天的义愤,我就要抓耳挠腮,要拍桌子敲板凳,要诅咒,要骂“他妈的”
  我厌恶她跟别的男人在一块儿,不是嫉妒,嫉妒表示我不如他,其实我怎么会不如他?他臭小子,有什么资格跟我比?我连比都不要跟他比!嫉妒,他那配我嫉妒、他惟一的资格就是被我憎恨,我恨他狗运当头,我惊异女孩子的短视,我惋惜我这么可爱,可是她却有眼无珠不来爱我,爱神呀!月老呀!你们是吃什么的?你们只帮助女孩子爱市侩,却不鼓励女孩子爱诗人,人生至此,天道宁论,我真疲倦了!我真活得疲倦了!
  但是我怎能轻易就死:我那次过生日,她不是祝我“寿比南山”吗?我死很容易,半杯开水,一瓶安眼药,心一横,脚一跺,吃下去了,然后两腿一 伸,两眼一瞪,一口气不来,呜呼哀哉!可是我死不要紧,留下她怎么办呢、我走了,她该多难过呢?记得那一次我们在碧潭,划了叶阵船,我肚里鬼叫了,我提议立刻去西门叮,看电影、下馆子,她却兴犹未尽,还想划船。劝她不走,我火了:“还要划,还要划,臭水池子,有什么好划的?你这小丫头怎么这样任性?”“任性?你说谁?你还好意思说我任性,仿是个大独裁者,离不开女人又要在女人面前摆臭架子,你说看电影就看电影,你说下馆子就下馆于,你不肯跟人家商量商量, 你不给人家自由!”她气势凶凶,我更气了,我吼道:“谁不给你自由,我说看电影,选片子的自由是你的;我说下馆子,点菜的自由是你的,你有这么多的自由还不够吗、你居然还说我不民主!你们女人!你们女人!”“什么女人女人的!你看不惯,你就请便罢!别以为没有你天下男人就不上门来了,你,臭文人、大独裁、 丑八怪,有什么希罕,你走罢!”
  真的走了,我气冲冲地走了,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发誓再也不找她。我走回来,躺在床上,哼呀哼的,翻来覆去只是她的幻影。三天过去了,我瘦了,我感到头昏脚软、四肢无力、腰酸背疼,于是我决定再找她一次,我要看看她是不是也瘦了。其实,那里的话,她才不会瘦呢,我不必再说我看到了什么。总之,那是个要命的镜头,我不能使它消灭,我只好闭上自己的眼睛。
  我不要忏悔,仟悔又有什么用?反正她不再回来,与其炒陈饭,不如做硬汉,我还是做硬汉罢!我拿出枕头,把它晒干,对着枕头重新发誓,发誓要找一个“以平等待我”之女人,希望她能了解“淑德孔昭”的大道理,可是四年来,我一直没有找到。
  我不从外表来论断一个女人的程度,如同我不喜欢女人这样论断我,女人是被看的,不是被了解的;而我呢,正好相反,我是被了解的,不是被看的。 古人说“太上忘情,最下不及于情”,我是一个不健忘的太上,可是多情而不及于情,因此,我只好写了这封泛滥的情书,来试探你是不是一个女孩子中的例外,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我就要说。“爱我吧,可是不要神气!”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我就要说:“吓!连我都不爱吗?你神气什么呀!”
                 
                 一九六一年五月二十四

Tuesday, December 2, 2008

由一张民歌专辑想到的

itune随意播放时,无意听到龚玥的民歌,声音清脆,婉转,配乐古典,悠扬,一时有些恍惚,不想竟然对这个名字如此陌生,再想电脑内存本来不大,能在硬盘里占有一席之地的必定是我较为中意的。

于是把她的歌找到从头细听,这个人我不熟悉,电脑里也只有一张专辑,叫《民歌红.精选版》,听罢更觉得民歌可爱,古典魅力。

首先,歌曲全是翻唱,翻唱曲目大多是喜欢民歌的人耳熟能详,也多是脍炙人口的名曲。翻唱本来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大凡没有创新,嚼人嚼过的陈芝麻烂谷子难免会招人笑话甚至使人诟病。

其次,所有歌曲与原始编曲都有出入,改编后加入大量传统乐器配乐,有竹笛的清扬,琵琶的空灵,古筝的纯净,二胡的悲怆,等。古典而不失现代,柔情而不乏热情。

我不是在鼓吹这张专辑特别优秀,只是与传统民歌相比,它很特别,而在我看来这种特别足以让它卓尔不群。

喜欢民歌的人恐怕不多,人们脑子里对民歌的定式思维一如国人对摇滚:民歌乃宣传感恩,为部分阶层唱赞歌的一类歌曲,这里CCAV和春节晚会功不可没,硬是将民众的“民”改成自鸣得意的“鸣”,与民歌本意相差甚远,也不妨说目前市场上的民歌绝大多数是伪民歌。在我看来,民歌和摇滚同调,是真正反映人民心声的歌,不同的是民歌更多是在安静中低吟,摇滚更多是在激进中亢奋。

叉开说一点,中国古典音乐比之西方古典乐可能显得单薄,不会有交响乐那么庞大,西方古典乐具有长篇小说的缜密结构,其精髓在于向前的精神;中国古典音乐则是小家碧玉的空山小调,其精髓在于灵动的神韵,这也与东西方哲学和美学差异一脉相承。相比较我自然更喜欢我们老祖宗留下的东西,这也是我喜欢这张专辑的原因了。

一如T.S.Eliot说过诗歌那样,诗歌永远是小众文学形式。古典,民歌相比流行永远是二线三线下的支流暗流,但也正是这种二三线的存在,真正为文艺注入鲜活的血液,成为不衰的幕后主流。

Monday, December 1, 2008

周末杂谈

这种寒冷的天气,又玩起了原始的把戏,用酒来取暖,晚上吃饭的时候几个人围坐一桌,神侃四方,实在是难得的惬意。今天说到余秋雨,大概是我在电脑旁坐的时间长,接触信息比较早,通常他们喜欢问我有什么最新新闻。

我难免会带感情色彩,对某件事常常说得偏激,乃至几个人不时会脸红脖子粗地争辩,但这种争辩反倒增加了谈话的乐趣。先是安庆的黄梅戏,我和主任用非标准的安庆话唱着“树上的鸟儿成双对”,想到一代黄梅大家马兰,不知道抽了那根筋觉得马兰嫁给余大师有点冤,当然这纯属八卦,没有丝毫依据,就是一种无聊的凭空大嘴。招来一番热议,主任说,余秋雨有钱,另一个小伙子说余大师有才,任何单方面足以构成婚姻的条件,更何况有些婚姻根本不需要任何条件。

至于余秋雨,初接触他说在高三寒假,我一度从表姐那借读文化苦旅和秋雨散文,很为这种历史散文体而叫好,现在想想大多出于对这种新鲜文体以及个人对历史的陌生。但无论如何,他的文字之美学术成就还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但除去学术,越来越觉得他哗众取宠和扭捏作态,无须赘述,有关他的报道自能看出一二。美学上有个名词叫“推憎”,意思和爱屋及乌刚好相反,我想对他多少也受这点影响吧。


高中有个语文老师颇为有才,出口句句成章,旁征博引不断。开始我很向往听他讲课,甚至不妨说因为他多少决定了我对文学的取向和态度。但后来的一件事却让我对他的印象彻底改变。迫于高考,各科老师一般都会帮忙订各名校试卷和复习资料,搞题海和突击战术,二般是在订之前会统计数量,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加负,愿意为题海所扰的,三般是因为一次订购数量大,试卷价格会比定价便宜。但恰恰语文即没有事先统计,价格又严格按照定价,没有丝毫打折。当资料发放到人手时,立即引起反响,不解于上面两点,当即有人和老师叫板,多数人也仅限于抱怨和小声议论。而我是其中为数不多的退还所有试卷和资料中人之一。这件事之后我从没正眼看过他,也没正耳听过他的课,当然他也从未正眼看过我,更没有在课堂上提问过我。后来偶尔和朋友谈起,她对这件事已经记忆模糊了。

不久语文老师因为才华出众,高就到马鞍山一所学校任教,从此不曾谋面。

不知道能不能说,“推憎”看似恶狠的一个词,实则柔软而感伤。

天冷,还是喝酒,且不去回忆,只希望他下次做决定之前稍微听听学生的声音,只希望他在马鞍山一切安好。

熟悉的细节之美

这是我看锡兰的第一部电影,电影里的皑皑白雪和朴素情节在我脑子里久久挥之不去。于是我看了第二遍,之后心口憋闷的厉害,大有不吐不快的感觉。

电影讲述了伊斯坦布尔的摄像师Mahmut与乡村来城市找工作的表弟Yusuf之间的故事。Mahmut虽在城市生活,但爱情上,与深爱的前妻(能明显看到他对妻子的爱)离婚,事业上,他专门为一家瓷砖公司拍摄宣传,摄影变得商业化令他颇为不满,还有母亲卧病在床,需要人照顾,姐姐打电话怨声不断。Yusuf因为经济萧条,来城里投亲找工作,一来四下找寻,八处碰壁,二来家里还有父亲疾病缠身,需要钱治理,而在表兄家里歇脚时间一长因为两人生活习惯生活方式差异,遭了几多白眼,最后拎包而去。

电影情节起伏不大,甚至可以说很简单,片中人物对话也很少,主要故事只发生在一间房子,加上静止的摄影,长镜头的运用,不习惯的人看了也许会觉得冗长沉闷。

但只要静静品味,电影传递的摄影之唯美,细节之张力以及主题之严肃不禁让人浮想联翩,大为惊叹。

Yusuf初到时找不到表兄家在哪里,无聊时靠在路边汽车旁,不想汽车作响,城乡冲突豁然显现,想被一个陌生的城市接纳远比被一个陌生的乡村接纳困难。找到Mahmut家后,是表兄闻不得Yusuf发出气味的鞋,使劲地往鞋里喷清新剂,后来又碍于脸面,答应Yusuf把鞋子袜子晾在暖气管道旁。类似情况几乎每天发生,不止发生在土包子和城里人,土包子与土包子之间,城里人与城里人之间同样有生活习惯不同的问题。一个人要是进你家把鞋一脱,露出臭哄哄的脚,你作何感想,或者刚刚在房间铺上地毯,有人进门也不换鞋,带着尘土斩钉截铁地就踩踏上,你又会如何反应?一次两次只当没看见,笑脸相迎没问题,三次五次也好说,忍气吞声好了,但如果每天都要面对这种内心不快,必然超出心理承受范围,大发雷霆只是时间问题。窃以为这与小肚鸡肠与大肚撑船无关。要有洁癖的人不洗脚上床睡觉和要邋遢成性的人有条不紊一样让其不适。随手拈来只是其中两例,如此细节的直击人心多得不用尽述。如果推而广之,大概要追究到人与人的无法理解,无法沟通上,以及人心地狱的存在事实上,主题太大,且不做深入讨论。但谁也无法否认电影所反映出来的那种人与人之间陌生隔离的生存状态,再比如后面的抽烟限制,偷窥毛片,背打电话,粘甩老鼠,隐瞒怀表等等。如此贴近如此熟悉乃至陌生得从未拍过,从未看过。大抵是人太过于专注“陌生”,乃至当“熟悉”通过某种文学或艺术手段赤裸裸地呈现在人面前时有一种直击人心的美丽。

另外两段跟踪场景也尤其出色,一段是Mahmud目送前妻即将远赴加拿大定居,一别再难相见,深情款款,偷偷摸摸,但又无可奈何。另一段是Yusuf跟踪徘徊的女人,却在鼓足勇气向前搭讪之际,女人等待的男人出现,有尴尬有遗憾,匆匆退步,目送身影,同样无可奈何。在人沟通无门,交流无路,人心地狱的年代,无奈,陌生,疏离,异化都是自然的常态了。

最后Yusuf拎包走后,Mahmud坐在长凳吸着开始不屑一顾的劣质烟,侧面摄影,眼神迷离,或远望,或沉思,或反悔,或忧伤,失落之情跃然影上。

以上献给天堂里的Mahmud扮演者托普拉克(Emin Toprak)。